【表面乖巧实则白切黑笑面虎女主*表面清冷腹黑实则纯情狗狗男主】 华挽月从社畜美妆销售胎穿成江南首富的女儿,爽歪歪了17年。新上任的知府却试图算计她家吃绝户。 恰逢清冷禁欲、单纯蠢萌的高门世子在猎场上救了她,华挽月以身相许,火速与世子闪婚。 世子单纯好骗,爱她入骨,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些败家。华挽月大把银子花出去,只为搏爱夫一笑。 谁知某天,她清风明月的佛子夫君提着长枪对一众士兵呐喊:“将士们!匡正义,杀贪君!” 好嘛,她把夫君当小白脸养,夫君把她当摇钱树骗。 华挽月当即就要踹了他,换来的是却侵略性极强的醋缸狗狗害她三天没下床。 上床可以,造反不行。前世的历史课上可学了,古往今来的造反者无不落得凄惨下场,华挽月好日子还没过够,也没有大志向,坚决不当乱臣贼子。 她跑了。* 楚王世子李随昱活了二十一年就装了二十年的和尚。皇帝贪图享受,太子贪污民生,李随昱也装够了——他!要!造!反! 造反缺钱,于是李随昱设计了一出英雄救美,成功拿下江南首富之女。 他的娘子商业头脑一流,宠他爱他还不嫌弃他的光头,只可惜对皇权讳莫如深,对政治避之不及。 李随昱瞒下造反之事,打算以后与她一生一世一双人,让她成为最尊贵的皇后。 可事情却提前败露,他的亲亲娘子竟直接跑了! 李随昱一边造反一边寻妻,寻人时心里琢磨了一百种惩罚她的方法,找到人后却只能狠狠地亲她一口,低声哀求,“娘子帮帮,为夫是真的很想当皇帝!”【小情节之追妻后】某天深夜,华挽月被一个力道巨大险些让她窒息的怀抱勒醒。“怎么了?”她问。“我梦到你又走了。”“不会的。”他埋首在她胸前,郁闷:“我不知道,总觉得你只是……看起来很爱我。”她叹气,回抱:“我是商人,商人的钱在哪里,爱就在哪里。所以李随昱,我很爱你。”【避雷】男主他是小偷啊!他偷女主的金子!动机不纯,装模作样,双向套路,相爱相杀追妻火葬场。架空,私设一大堆,幼儿园权谋,勿考究。
其他 12万字 2个月前
受够了昼夜颠倒的加班,秦欢刚打算辞职加入摆摊大军,一觉醒来就穿越到了八十年代。 刚一穿越,就被兄嫂惦记着卖给瞎子换彩礼,秦欢只觉得前途渺茫,这天崩开局,是穿越文里独一份吧? 所幸老林家也缺个冲喜的孙媳妇儿,抢在孙瞎子前面把婚事定下了,秦欢才不至于去那孙瞎子家受磋磨。 便宜丈夫在城里工作,基本上不着家,家里只剩□□弱温柔的婆婆和年幼的小叔林佳豪,秦欢刚松了一口气,又提起了心。 林佳豪?秦欢想起来了,这不就是她刚弃的一本年代文中的美强惨大反派吗? 要是真按书里的主线走,自己岂不是要年纪轻轻成为寡妇?温柔体贴的婆婆也会早逝? 不行,既然有了她这个变数,那自然得把原书搅个天翻地覆! …… 陌生的庄稼,繁重的农活,虎视眈眈的兄嫂,说三道四的乡亲,秦欢觉得自己在村里待不长久。 但即便是在八十年代,也得有个立足之地才行,村里容不下她,她就去城里。 还好她还有一手烹饪的好手艺,秦欢觉得,自己的摆摊梦说不定可以在这个世界生根发芽。 …… 林佳程是从污泥里挣扎出来的人,他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爱人的能力,不知拒绝过多少次相亲。 没想到母亲为了让祖母瞑目,居然临时给他定下了一个媳妇儿,而且这个媳妇儿居然如此耀眼夺目。 看着秦欢的生意越做越大,林佳程慌了,他不能只安心于当一位货车司机了,他也得有自己的事业才行。不然他这颗鱼目,怎能配上珍珠呢?
其他 9万字 2个月前
收藏数:12962 【偶尔娇气小郡主vs异族混血糙将军】 HE,双洁,体型差 庸山关险峻,历来是边防要地,自从父兄兵败后,易鸣鸢再未踏进那里一步。 她成了京中的罪人,任何人都可以踩一脚的对象。 未婚夫背弃婚约,转娶他人,时年两军并犯,撤兵的条件是公主和亲。 谁人愿嫁蛮夷?于是易鸣鸢顶上。 听说那里的人十天半个月也不见得沐浴一回,身上永远是挥之不去的腥臊味。 她以为草原只有无尽的风沙,等待自己的是折磨和欺辱。 无所谓,都无所谓,她想念北境的雁,不想再做京城的囚鸢。 * 易鸣鸢刚去和亲的时候,所有人都认定她早晚会死,或暴尸荒野,或埋骨黄沙。 没人知道,当时远在草原浴血奋战,只为换她回来的程枭,在知晓和亲的人选时,心中是疯涨的喜悦。 异族的猛兽从此再无顾虑,用兽毯裹起本不该困囿于锦绣堆中的姑娘。 * 食用指南: 1.架空文,私设很多很多很多很多 2.枭是一种与鸱鸺相似的鸟 3.身高设定是女主(161),男主(193),身高差32cm 4.这本男主没文化,讲话比较粗俗简单 5.希望多多评论 6.文案已经截图,盗梗自重!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甜文 复仇虐渣 轻松 先婚后爱
科幻 16万字 2个月前
废土反抗军首领叶微澜和联邦军神顾云天是死敌。她不知道,在她反出联邦之前,他曾想向她表白。他也不知道,他曾是她少年时代心头一抹淡淡的白月光。重生回到二十年前。十六岁的顾云天遇到了十五岁的叶微澜。他是立于云端的天城少主,她则成了废土捡垃圾的小难民。他拥有前世今生刻骨铭心的记忆,而她,却似乎什么都忘了。他决定先把她连哄带骗地带回家。
其他 7万字 2个月前
【清冷毒舌美人与咸鱼懒散男大。】 青谙与顾煜相识是在红石榴开花的季节。 青谙救下了昏迷的顾煜,为躲避流言,与之假成婚。 婚后二人举案齐眉,互不干扰。 只是每天日上三更不见起,半夜三更躲在被窝里熬夜看书的顾煜着实让青谙头疼。 喊他去厨房切个菜他能精准把菜要吃的部分全部扔掉,留下不吃的部分。 问他为什么,他说:“导员没有教啊。” 喊他去扫地,他非得表演一波神龙摆尾,结果尾没有看到,到把自己尾椎摔伤。 青谙:“呵。” 主线 青谙以为他们会一辈子就这样打打闹闹了,后来—— 黑甲围村,不死鸟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他们跪下恭迎他们的大帅。 那个却向着青谙伸出手,道:“快上马,我牵马带着你绕村一圈,让这些以前瞧不起你的人眼红一下。” 在村里羡慕嫉妒恨中,黑甲开道,青谙坐着八角玲珑马驶过泥泞小路。 到了京城。青谙才知道顾煜身份多么珍贵。 权倾朝野,一人之下的摄政王。 外面都传他多么可怕,杀人不眨眼。 顾煜回头看了一眼赖在床上,喝一口药漏三口的某人。 青谙反问:“就他?” 小剧场 京城里人人都在看青谙的笑话,没有摄政王的庇护,她一个农家女如何在吃人不吐骨头的京城活下来。 宫宴散后,大雪飘飞,厚雪覆地,众人被困在宫门。 青谙此时却躺在太子宫殿,炭火盆熊熊烧着,毛绒地毯,青谙脚还未踩上,就被人半空截胡,用手捧着往怀里塞。 “我衣服里更热,你踩我。”————————开了一本预收,是疯批残疾女主与比她还疯的男主,训狗文学感兴趣可以点个收藏哦
其他 6万字 2个月前
京城的人都知道七阿哥胤祐生来残缺,不得皇上喜欢,母子俩就是紫禁城里的透明人,受气包。新进宫的赫贵人闲来无事便想拿七阿哥立立威。可没曾想,软柿子捏不成,反而这一下,却引得紫禁城上下震动。三阿哥毒舌:贵人真是心胸狭窄,蛇蝎心肠!四阿哥冷面:七弟素来乖巧,便是有错定然错在贵人身上!就连身份尊贵的皇贵妃也道:“七阿哥好性子,从不与人起争执,你赫舍里家的家教就是如此?!”“小可怜”胤祐擦擦眼泪:“皇阿玛,娘娘,哥哥们莫要怪罪赫舍里贵人,都是胤祐的错。”赫贵人:嫔妾冤枉啊,嫔妾一个手指头都没动过他!胤祐乖巧表示:是的,都是胤祐自己摔在地上的。赫贵人:吐血.JPG。从此朝廷内外都知道,惹谁都别惹七阿哥。tips:本文将于8月13日周二入V,届时三更,请大家继续支持预收:《啊我杀暴君?》林黎穿了。坏消息,穿成专门搞暗杀的细作。好消息,因为太笨,被调去搞后勤,当个厨娘。但林黎对此心满意足,当厨娘怎么了,在皇宫里干够十年活就能出宫,回头美滋滋拿着钱出来开个小饭店,日子岂不逍遥。可没想到,组织太废柴了,所有皇宫里的细作都被暴君弄死,只剩下林黎一个。林黎:你不要过来啊.JPG百般无奈,林黎只好走马上任,去暗杀暴君。首先第一步是se you。但问题来了,林黎什么都不会,除了做饭。林黎:……救命救命。万万没想到,暴君他就吃这一口。林黎:不是他有病吧?!更万万没想到,暴君他连厨娘都不放过,造孽啊!!林黎:微笑.JPG活着很好,不活也行。更更想不到,暴君居然还想让她当皇后。林黎:歪?老大吗?再不暴露我特么就要当皇后了。
其他 4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