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行走的人们,衣着样式倒是一致许多。当然,这里指的并不是样式上的一致,而是风格上的一致。说起来,和在圣城埃斯塔力所能看到的景象差不了多少,除了魔法师少一点之外。 但尼尼微皇城的人们,精气神的表现却是截然不同。所有人在走路的时候,都是昂首阔步的。就连路上的野狗野猫,也都是趾高气昂的模样。彰显了他们身为皇城人的骄傲,而又不是那种鼻孔朝天,令人讨厌的自大。整座城市看起来就是生气勃勃的,且积极向上。 还记得老家有句话:不到BJ,不知道自己的官小。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尼尼微皇城,格瓦那帝国的首都。 特别是这个帝国里头,所有有身份地位的贵族只要没有特殊理由,都会集中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而各自的封地,则是交由家族成员或亲信代管,他们只负责在皇城享受税收福利。让某人来说的话,就是帝国正从封建制度朝着中央集权制度转变中。 第一步就是,皇帝把所有要人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所以和圣城埃斯塔力相比,这里虽然少了很多魔法师装扮的人们,但贵族,或是贵族的仆人们——有些本身也有贵族身份,有些没有,——却多了很多。 路上没有到处跑的小汽车,而是复古且华丽的马车四处乱窜,俨然圣城数年之前的景象。可以说有点身份的人出行,没有金碧辉煌的马车,且没有光鲜亮丽的骑士与战马作为前导,那得多丢面子啊。 但老家又有一句话说:树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痴。 当一个很矬的黑袍男,带着两个娇滴滴……的大美人,用双脚走在路上时,会发生什么事情? 一场恶俗到某人曾以为不会在现实中发生的搭讪戏码,在眼前活生生地上演了。某位乘坐着双驾马车的贵族才俊,醉醺醺地从他那辆用宝石镶嵌自己家族徽章的华丽马车上走了下来。八名侍从骑士,四人下马,四人马上警戒。一行人,就这么把林等三人包围起来。 ”哦,两位美丽的女士,让妳们双足沾上泥土,可是我等贵族绅士所不能忍受的罪恶。是否有荣幸邀请两位上我的马车,也许妳们有机会在我晚上的宴会中,邂后一段美丽的爱情。” 酒醉贵族白目地邀请了一个伪娘跟一个恶魔娘后,还不知死活地上下瞟了某人一眼,又说:”魔法师,根据我的魔法教习说,你身上这件法袍还不错。这样吧,我X基尔(10金)跟你买下来,直接交给我吧。”说着,贵族身后不但多了一个发须皆白的老魔法师,他的家族骑士也暗暗往前逼近着。 老实说,某人在迷地混了那么久,就算是在被誉为蛮荒之地的西南半岛,那里的贵族也不会在大城市中,当街干这种拦路强买,还要泡人家妞的事情。然后在文化历史最为悠久的迷地中央地区,一个强大帝国的首都遇到了。林早就吃惊到说不出话来,半晌后才转头问起那位魔王子: ”嗯,你们这边流行这套玩法?” 那位穿着大红凤袍的伪娘,头上金钗轻摇,发色却没有改变。因为这货带着假发,芬跟自家那两个小学徒的私货。他装起细柔的声音,带着几分抚媚,泡了一记媚眼后,轻声说道:”大人,我们身上的好东西,可不止魔法师身上的法袍喔。我想,这样东西您更能用得上。——” 说着,阿札德将系在腰间的无鞘长剑以双手捧在面前。 ”——这可是一把匣切喔。” 匣切,几乎可说是神兵利器的代名词,只要是战士,没有看到而不心动的。每个人都认为自己会是天选之人,必定可以受到匣切的认可。殊不知实际情形,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眼前的酒醉贵族,很明显不是可以知道内情的那种人。也许他不擅长剑术,他同样也不擅长魔法,但并不妨碍他可以带着一把匣切,然后靠着武器之利,走上战士的巅峰。他露出贪婪的神色,说:”哦,美人,妳打算将这把匣切,献给我吗。” ”献给你,也不是不行喔。”阿札德装着女声,甜甜地说道:”不过在那之前,请先记住这把匣切的名字喔,因撒都。” ”因……”这个熟悉的名字吓得贵族青年酒都醒了。他想要退,他想要呼叫着自己的护卫们上前,保护好自己,但一切都太迟了。在他眼中,就只有剑光一闪,以及腰肾处的一记重击! 在阿札德使用因撒都,划开贵族青年的脖子之前,林抢先一步踹飞了这被吓到酒醒的小子。然后再险之又险地使用闪现术,躲开因撒都的挥击。 那种程度的敌人,还不至于让阿札德在一击不中后,还不依不饶地追击着对方。他就只是有些恼怒地看着妨碍他的某人,露在假发之外的一缕真发,变成了鲜艳的红色,如血一般。”打扰了我的乐趣的人,会不得好死喔。就连你也一样。” ”这种事情你做得到的话,你早就做了。”林不客气地反讽道。 ”好吧。那就假如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