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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1 / 2)


“王大叔,真是麻烦您了。”

宋家门前,程逢与早早在此等待的王长信打招呼。

王长信在通南码头做工,近日被提拔为工头,听说程逢想出门赚钱,爽快地答应下来。

王长信拍拍年轻人日渐厚实的肩膀,“我从小看着珉娘长大,将她当女儿看,你是她未婚夫婿就是我半个儿子,不必与我这般客套。”

二人正要离开,宋珉拎着双鞋追出来,黑发散在肩头,几缕发丝黏在脸侧,一副刚睡醒的模样,说话声音带着哑,怪道:“你急什么?”

程逢担心她不放人,解释道:“珉娘,我身上的伤已经好全了,你不用担心我。”

宋珉没好气:“谁担心你了?把鞋换了。”

穿小鞋干活,没得让人笑掉大牙。

“哦。”程逢换上鞋,眉宇间尽是疏朗的笑:“你不生我的气了?”

“跟你生气简直浪费我时间。”宋珉哼唧两声,顿了顿,少年没了公凭,可能真的会留在等水村一辈子,又继续道:“我最讨厌别人骗我,这是最后一次,你所若再敢骗我——”

包子大的拳头举在眼皮底下,程逢咽咽口水,含糊不清:“唔嗯王大叔该着急了,我先走了。”

人高马大的程逢在娇小的宋珉跟前异常温驯,落在外人眼里成了感情好的证明,王长信不禁感慨:宋临眼光一如既往,挑的女婿年轻俊俏,还听珉娘的话。

两人的身影在升起的朝阳中渐渐模糊,宋珉立在门前看了许久,那人忽然回头对她挥了挥手,隔着老远都能看到他灿烂的笑。

傻样。

大门后头冒出来一颗小脑袋,笑嘻嘻道:“姐姐,你是不是舍不得程大哥?”

宋珉觉得可笑,“你个小鬼胡说什么?我为何舍不得他?”

整日勤奋练舞,小少年白皙的皮肤晒成麦色,却比以前更加康健,两只眼睛亮若点漆:“程大哥好啊!我可喜欢他了!你们赶紧成亲我才能改口叫姐夫!”

程逢又教了他一套新的拳法,据说可以一掌劈碎砖石,宋珩心潮澎湃,恨不能即刻学成!

宋珉捏捏他激动泛红的脸蛋,“越说越扯了,你现在最重要的是好好玩、好好读书、健康的长大,姐姐的事,姐姐自己会看着办的。”

今日是林听鹤授课,宋珉关了致知堂面向后院的窗户,打开院子侧门,孙大娘,王大娘还有刘婶子共七八个妇人,已经在门边等了好一会。

见到她一个个红了脸,宋珉不明所以,“大娘们快进来吧!”

自从亲眼见到孙大娘因不识字吃的亏,宋珉便觉得自己错了。她没有能力教学生们科举考试做大官,但能让他们识字,会写自己的名字,日后不会被人坑骗。

她不该把目光局限在孩童、性别,而是平等的对待所有不识字的村民,她决定更改致知堂入学年纪限制。

将这想法与村长一提,年迈的老人微微红了眼眶,感叹道:“有你爹与你是等水村的福气。”

白日里叔伯们忙着种田、去码头干活,妇人们也不闲着,家长里短数不清的事要做,但孙大娘的事给他们敲响了警钟,万一哪天倒霉的是自己呢?

于是大家与宋珉约定三日来一次,等她们学会了再回家去教丈夫。

前厅里,宋珉给她们倒茶水,提议道:“孩子们刚学没多久,可以一起去致知堂读书,也好叫你们看看他们多聪明!”

孙大娘较前几日削瘦,精气神却十足:“珉娘,那学堂是读书人用的,我们这些粗人哪能进去呀,在这院子里学就可以啦!”

其余人纷纷附和,她们这辈子都没想过还能有读书识字的一天。宋珉拗不过她们,将每人的名字写在纸上分下去,再挨个教一遍,学会自己的名字就是她们的第一课。

成年人在认字这方面比孩童速度快,尤其是孙大娘,宋珉怀疑孙妙妙的聪明才智是随了孙大娘。她不仅学会了自己的名字,还会写妙妙和丈夫的名字。

惹得王大娘十分羡慕,她嘴皮子溜,手却不听使唤,写出来的字如同蚯蚓一般歪七扭八,老脸登时一红。

宋珉给她们添了两壶茶的功夫,一群人已经能艰难地抓着笔写下自己的名字了。

七嘴八舌的展示着自己的墨宝,正说着,刘婶子不知道从哪里抓来一把瓜子,挨个分了过去,一脸神秘道:“你们听说了吗?就宋近那事!”

原本打算让她们继续写字的宋珉停下脚步,默默坐回长椅,脑中浮现宋近与那城中女子相处的画面。

其余人被她勾起兴趣,放下笔侧耳倾听,刘婶小声道:“那宋近在城里养了野女人!还被他儿子撞破了,宋益牛犊子似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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