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人无论做什么,我都不会讨厌她。 林别惜不自觉在脑子里反复念了好几遍,如站在暴雨里被淋了一阵,冰冰凉凉的雨丝贴着脸,顺延着她的发丝钻入她头皮,打湿她衣衫,那种不顾一切被冲刷的感觉。 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却又有种不自从哪来的畅快淋漓。 她昂了昂下巴,没细想他的意有所指,赞同道:“那被你喜欢的人还挺自在的。” 追珩没再继续这个话题,扫了一眼她没穿鞋的脚,转身去门边的鞋柜给她拿了双鞋,弯腰放在她脚边,示意她穿上,“你收拾好了?” 林别惜在家光脚习惯了,再加上追珩家里整洁干净,她下意识也光着脚下楼。 “嗯,这边离集市远吗?我去买点水果。” “离凌云路这带最近的集市是我上次带你去的那个早市,你走路去不方便,我开车载你。”追珩又朝她脚下扬了扬下巴,确认她把鞋穿上才说话。 “好。” 这些天据林别惜观察,追珩院子里没车,大多数时候都是借陈苟家的电瓶或者摩托。他要载她,不会是摩托车吧?她穿裙子,海边风大,不适合坐摩托。 但除此之外,她好像也没有别的选择。 大家一块聚餐,她什么也不准备,有点像个白嫖怪。 “距离约定的时候还早,你在客厅待会?我先出去一趟,晚点来接你。”追珩拿起桌上的钥匙,一边说一边往门外走。 林别惜回神,应了句“好”。 等待的间隙总是无聊的,林别惜随意在客厅里逛。不比陈苟家的1号房,7号房没有后院,只有一个前院,客厅的折叠度让室内看起来比陈苟家面积更大,除了一眼就能注意到的酒柜,最左侧靠楼梯有一个贴墙的木质玻璃书柜。 摆放的书籍和酒柜里的酒一样,都是治愈强迫症的摆放方式。底层是难啃一些的哲学类,中层抬手就能拿到的位置放得则是一些通俗易懂的小说散文集,最高层要薄一些,看起来像是笔记本之类。 林别惜找了个凳子,脱鞋站上去,随意抽出几本。 最表面写着,滑雪数据表,滑雪成绩,练习日记。 她只看了眼表面,就放了回去,看起来都是隐私性比较强的东西,不适合翻阅。 然而在塞回去的瞬间,边上一张卡合的胶封照片从里边掉出来,从她身侧滑落在地。林别惜跳下来,捡起这张照片。 内里的四个角因浸了水渍而有些皱,正中站着两个人,一个是他,而另一个,则是出现在林致风卧室照片里女人。她微笑揽着追珩的肩膀,追珩笑得很阳光,身上穿着极其彰显少年气的运动装,抬手比了个大拇指。 林别惜的视线落在女人的身上反复确认了好几遍,绝对是她。 但她为什么…… 思考间,院子里传来一声轻微响动。 追珩推开门,朝着她的背影喊了声,“林别惜,走了。” 林别惜突如其来被喊一声,莫名的心虚使她背脊一凉,追珩走上前,一眼看到她手里的照片。 “对——”她想解释。 追珩拿过她手中的照片,眼里不但没有误会她碰碰了他的东西,反而是有点失而复得的惊喜,“这我和我妈,你从哪找到的?我上次找了好久,还以为丢了。” “你妈妈?”林别惜惊诧一瞬。 “是啊,她和我长得还挺像吧?”追珩觉得她反应有点大。 如果说这个女人真的是林致风的初恋,那么她当初设置的假设,其中一条就很合理了,那枚戒指或许本该就是她的,廖春竹只是选择把戒指还给她了而已,他是她的儿子,那她的那枚戒指在她儿子这,也很合理。 可是这样的话,她喜欢上了他爸爸初恋的儿子?甚至是她爸现在还把他初恋和妈妈的照片放在卧室欲盖弥彰怀念她? 林别惜觉得手脚冰凉,本身因为生理期而没什么力气的这几天,在好不容易昏睡几天后换来点野炊的期待,却在此刻全然僵持在了原点。 “我能问问,你妈妈叫什么名字吗?”林别惜垂眸看了眼他手里的照片问。 “苏妍,苏醒的苏,百花争妍的妍。”追珩倒没觉得这是什么不能说的,她想问就告诉她。 苏妍,和戒指上纂刻的L&L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林别惜抿唇笑了笑,眼中的黯淡没逃过追珩的眼睛,“很好听。” 追珩把照片收在一侧的相册夹子里,“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没事,想起了一些事情。”她不想当那个扫兴的人,“出门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