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程锐重重点头,又紧紧抓着她的手,珍而重之道:“殊兰,你是我媳妇,我不在乎你,还能在乎谁?”
这是第一次,当着她的面,他这么郑重地叫她媳妇。
以前觉得别扭,腻腻歪歪的,不如直接叫名字来得顺口,但是经过了这一遭,他才意识到,不知不觉中,她在他心里,已经变得这么重要了。
看到她站在河堤边,半个身体都从围栏边探出去了,他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声。
那一瞬间,他甚至在想,只要能把她救回来,只要她好好的,用他的命来换都行。
看着自己最在乎的女人,程锐心里暖融融的,眼神都带着温情,“殊兰,我们坐下来好好谈,不要再像昨天一样相互试探,彼此不信任,好吗?也不要再像昨天一样不理我,行吗?”
那样同床异梦,提心吊胆,太难受了。
抓着文殊兰的手,他再一次强调道:“那天晚上,我是喝了点酒,但我没有醉,苏缨穿成那样,爬到我床上来,我很快就发现她不是你了,我没有碰她,也做任何对不起你的事。”
这件事,至今想起来,依然觉得很恶心。
“她是罗良的未婚妻,朋友妻不可欺,我不可能对她有半点不
该有的想法,更不可能碰她。”
一个有婚约在身的女人,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是有多不知足,对自己有多自信?
她难道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随她挑,而那么爱她的罗良,在她眼里也不过是个舔狗,就算她出轨,主动爬上别的男人的床,不能生她的气,而是要大度地祝福她找到幸福?
这是什么逆天逻辑?
琼瑶小说看多了吧?
就算是有着后世灵魂,思想更为开放的文殊兰,也觉得这逻辑和三观太逆天了。
但这并不是现在要讨论的重点。
“这件事,等回家了再说,你先把我的手放开。”
“不放。”
程锐被她站在河堤边那一幕搞怕了,心有余悸,怎么也不肯撒手。
就算她没有寻死觅活要跳河自杀,他也没法放心,一定要把人放在眼皮子底下,把人牢牢抓在手里,心里才踏实些。
“没找根绳子,把你拴在身上,我已经很克制了。”
文殊兰:“……”
真是服了。
“你脑回路能不能正常一点?”
程锐还是不撒手,并且一本正经,“想把媳妇拴在身边,不是很正常的吗?”
“这哪里正常了?”
文殊兰太阳穴突突直跳,简直忍无可忍
,“我又不是狗!”
拿绳子拴的,是对狗才干得出来的事好吗!
程长官还挺有理,“我不会拿狗绳栓你,而且拴狗拴的是脖子,我不栓你脖子,就绑一下手腕,保证你在我眼皮子底子,不出事儿就行。”
文殊兰咬牙切齿,“你是不是还觉得自己挺体贴的?”
这不体贴吗?
程长官还真反思了一下,然后说:“我不绑你手腕也可以,你可以绑我的。”
文殊兰拳头硬了,“这有啥区别?!”
怎么会没区别呢?
绑人和被绑的人,主动权不一样呀。
再说他堂堂一个高级军官,谁有这个权利,敢绑他?
就算有人敢,但又怎么可能近得了他的身,让他心甘情愿被绑一只手?
这可是尊严问题!
能让他心甘情愿,甚至主动要求被绑一只手的人,这个世界上,恐怕也就只有她一个了。
所以她为啥这么大火气?
他都把对他的掌控权,全权交给她了,她不高兴吗?
文殊兰觉得没法聊了,咬着牙道:“放手!”
“放手。”
“你还能更无赖一点吗?”
“能。”
文殊兰:“……”
说又说不通,打又打不过,还能咋办?
“以前怎么没发现
,你这么无赖?”
程长官理直气壮,“现在发现也不迟。”
再说,亲近媳妇,能叫无赖吗?
“姑娘,你对象这么黏糊你,说明把你放在心尖尖上呢,你该高兴才对呀!”
“小伙子长这么俊,不知道多抢手,你要珍惜呀!不然这么作,把人给作跑了,被别的姑娘给抢走了,到时候你再后悔就来不及喽!”
“小两口子嘛,吵架多正常呀?他都这么主动了,你就顺着台阶下呗,别让你家男人太没面子了,吵了架肯低头认错的男人,很难得的!”
围观的大叔大妈,七嘴八舌一顿劝和。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无理取闹,欺负了他似的。
文殊兰脑壳都要炸了,赶紧把皮皮虾买了,然后逃离现场。
其实她今天出门,是为了出差做准备,专程出来买东西的。
在河堤边耽搁这么久,是正好看到那大叔在抓皮皮虾,说是抓回家喂鸡的。
又大又肥,还是天然野生的皮皮虾,抓回家剁碎了喂鸡,多浪费呀?
文殊兰索性让大叔多抓点,她都买下来。
这么好的食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