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麦麦的车顶上,红色的越野车,透过挡风玻璃还能看到“小王子”的摆件,她本身就是个很有浪漫主义的女孩子。
沈从文说:“麦麦出事前。一直在赶稿,她说在写我们。”
李鸢说:“我找到了她的原稿,《雪山豹影》。”
“是吗?里面写我了么?”
李鸢点头:“写了,她说,你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她应该早些认识你。”
沈从文定住,然后沉默,再抬头,他望着李鸢,缓缓开口:“李鸢,我喜欢她。”
这些天,沈从文早就想明白了这些事,想明白了自己的心。而且,麦麦应该也喜欢他,只是他们都没说。但不遗憾,因为他们都开心过,彼此记住着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