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一位锦衣青年径直过来,冲着他扬手打招呼:“小兄弟,皓月当空,何不共谋一醉。”
小兄弟?
听得崔平头皮发麻。
盯着那人看了几眼,也就二十七八岁年纪,合着老子三十二岁的纯爷们,穿越到古代,愣是变成小鲜肉了。
好吧,年轻十几岁不是更好吗?
共谋一醉未尝不可,话说在头里,我可是个没钱的穷光蛋。
锦衣青年哈哈大笑:“无妨,小兄弟随我来。”
那人极为豪爽,眉宇间英气逼人,隐隐有一股让人不敢直视的威严。
入店后找了个临窗雅间,二人分宾主落座。
伙计使出浑身解数,介绍店里的拿手美食,问他们想吃什么,年轻人让崔平推荐。
崔平暗想,此人龙眉凤目,绝非等闲之辈,如果关系处好了,以后说不定是个有力的帮手。
请教对方如何称呼,那青年微微一怔,让崔平喊他晋大哥。
这倒是个稀有少姓,既然继承了原主身份,应该抓紧融入大宸社会。
于是他一拱手,到此为止,才算彻底接受了穿越的事实。
“好,晋大哥,今晚吃什么由我负责,委屈你做回钱袋子。”
“妙极,便依小兄弟。”年轻人摸出两颗银锞子放在桌上,吩咐店家不够再补,多余不用找。
可把伙计吓坏了,这可是正儿八经的上等纹银,一两一颗的小葫芦,刻着晋阳字样和银匠姓名。
月前郡守大人的岳丈五十大寿,给伙计们的赏钱便是每人一颗这样的银锞子。
按照大宸物价,一两银子可以买一千二百斤大米,这种上等纹银,能买一千五百斤。
见伙计犹豫不决,崔平将银锞子塞到他手里:“这样吧,多出来的银两,算我借你厨房的费用。”
借厨房?
伙计打了个激灵,这么多人等着吃饭,我把厨房借给你,店里的生意怎么做?
崔平笑道:“只需一只灶头,容我做几只菜,给晋大哥接风洗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