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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三十年十一个月零二十八天(1 / 2)


虞知意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起来,得知杜子恒还没回来,她也不觉得意外。

确切地说,是没放在心上。

他回不回来,什么时候回来,和她其实没太大关系。

反正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都不能改变她的心意。

做了早课,吃完早饭,她就照例去了刑部。

按理说曹南村的案子已经结了,她应该尽快将档案写好然后交给大理寺,不过鉴于犯人还在尤冰月的手上,她决定再等等。

嗯……

估计明天,尤冰月就该来了。

出发去刑部之前,虞知意先画好了治愈符,穿好官服进了一趟宫。

彼时皇帝正在上朝,虞知意将治愈符交给了胡公公便出了宫。

刑部。

虞知意找出了前几日就翻找出来的卷宗,也是一桩三十年前的旧案,案情简单,证人证词作案动机都具备,就连犯人也承认了罪行。

唯一的问题就是……犯人中途跑了。

犯人名叫李青苗,是个读书人。

而死者……是他一家七口人。

他自小便聪慧,家里也算小有资产,是以供他读书不是问题。

李家共有八口人,祖母李王氏,母亲李陈氏,父亲李大牛,以及李青苗的两个哥哥,一个弟弟和一个姐姐。

这是一个标准的农家,信奉着多子多孙多福气那一套。

因为祖上几辈子都是勤快人,所以攒下了一些资产。

这一家人里,只有一个人与这标准农家格格不入,母亲李陈氏。

她不是李家村的人,而是几年前逃难到镇子上的。

在逃难之前,李陈氏是富家小姐,家中奴仆成群。

后来天灾降临,一家人在逃荒的路上死的死逃的逃,还有刁奴打起了主家的主意,想要将主家弄死,霸占了属于主家的财产。

李陈氏的父母都死在了刁奴的手上,只有她因为被母亲及时送了出去,才能躲过一劫。

她逃到李家村所在镇子上的时候身无分文,蓬头垢面,差点儿饿死。

路过一条河的时候她因为太饿了而晕倒了在了河边,落入了河中,被路过的李大牛救起。

这时代的女子,一旦与外男有了身体接触,如果不成亲的话,就只剩下寻死这一条路了。

李陈氏没有办法,加上见李家也算小康人家,就同意了嫁给李大牛。

只是,虽然她嫁给了农户,骨子里却还是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

案发的时候,她是最后一个被杀的。

虞知意根据李青苗的八字掐算了一番,须臾又换了李陈氏的八字,掐算完,她有些唏嘘地摇了摇头。

这些时日李柔跟在虞知意的身边,也学了些字,虽然不见得会写,可认一些日常的字还是没问题的。

她隐约看懂了卷宗上的内容,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这个李青苗,杀的竟然是他全家?是不是有什么冤情啊?”

不是她要为坏人开脱,实在是这事儿太过于匪夷所思。

彼时,对面的员外郎也来了,听到李柔的话,摇头道,“犯人亲口承认了,没有任何冤情。”

在李柔惊愕的目光中,员外郎也是满脸唏嘘:“小丫头你年纪小,没经历过当年的事,你不知道,这件事当年还造成了很大的轰动呢!”

见虞知意主仆看了过来,员外郎有些不好意思,但八卦是人的天性。

何况到了他这个年纪,遇到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总是格外有分享欲。

再说虞知意来述职的第二天,整个刑部就都准备好了贺礼,虽说碍于男女大防的原因,他们并没有专门设宴,但贺礼送过去了也算是有了人情往来。

虞知意见员外郎愿意谈论当年的事情,也看了过去。

员外郎今年四十五岁,三十年前十五,正是读书的年纪。

学子之间,最喜欢针砭时弊地谈论一些时事,当年这件事可是在他们的圈子里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听闻李青苗是个儒雅有风度的人,在路上就算看到一条受伤的狗,都会伸出援手。所以案发之后,即便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他,官府也不相信。要知道,他当时可是年仅十八就考中了秀才,本该有着大好的前途!”

“不管是谁,都不会觉得他会做这种自毁前程的事情,何况死的那还是他全家。”

“何况他还是最年轻的秀才公,再努力一把,说不定能成为所在的宁州最年轻的进士,这对于任何一个郡城来说,都是一大功绩,郡守自然不愿意冤枉了人才,他以为李青苗是被人威胁了才会担下这个罪名,不料,李青苗直接拒绝了他的好意,还跑到大街上对所有人宣扬,说他就是李家村杀人案的凶手。”

员外郎直摇头,啧啧道:“你们不知道,那李青苗曾经是我们那几届学子里的表率,每个学堂的夫子教育自己的学生的时候,都会拿他做例子。但这些事情发生之后,那些曾经用他举例的夫子都觉得自己丢了脸,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再出现在人前呢。”

李柔嘴巴微张,困惑极了:“他为什么要杀害自己的全家人啊?”

员外郎摇摇头:“不知,他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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