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四庆笑起来,他长的不差,只是败落后过的潦倒了些,也不修边幅,有今天过今天,不管明天,要是收拾收拾,会是个帅大叔。
酒一喝,黄单感觉孙四庆的话题更随意了,正是他想要的。
“小季,最近有个怪事,我家里隔三差五的就多拖鞋,门还都是开着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吃饱了没事干。”
孙四庆说这话的时候,呵呵笑着,对面超市的微光覆盖在他脸上,他在兴奋,“不过除了一双码子大,其他拖鞋都是我能穿的码子,几年都不用买拖鞋了。”
那口气,就跟占了多大的便宜似的。
黄单心说,不是你自己穿回去的吗?我都看见了,“孙叔叔,会不会是你喝多了?把别人家的拖鞋穿了回去?自己又不记得了?”
他胡编乱造,“我有个朋友,他跟您一样爱喝酒,有次喝断片儿了,就不记得自己干过的事,没有印象。”
孙四庆说不可能,“门有可能是我喝多了,忘了关,但拖鞋肯定不是我穿的。”
“有一天夜里,我听到门外有脚步声,像是鞋子被人丟出去,捡起来,丢出去的声音,我打开门去看,门口放着一双拖鞋。”
黄单听着就发毛,怪变态的。
换成是他,会戒酒,搬家,报警,怎么都好,就是不会视若无睹。
可是当事人却没有,嗜酒如命的人,是体会不到害怕的,杀个人兴许都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