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自持耕牛的分成比例为“官5民5”,借用官牛的分成比例为“官6民4”。
这个比例在晋初分别上升至“官7民3”与“官8民2”。
旧兵持官牛者,官得6分,士得4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心安之。今1朝减持官牛者,官得8分,士得2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7分,士得3分。--《晋书傅玄传》
《魏书》中记载了大量屯客逃亡的案例。
可见对屯客而言,所谓的“人身自由”是根本不存在的,他们实际是充当着稼穑工具,被牢牢束缚在辖区之内。
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聚党据陈仓。--《魏书赵俨传》
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魏书袁涣传》
无论是军屯、士家屯还是民屯,屯客的实际地位,与其说是佃户,不如说是农奴,在魏晋语境下,便是所谓的奴客。
唉!
可怜!
下1章咱们继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