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历。
原来这个妇人是一个早些年被丈夫典妻的女子,因为总是生女孩,惹得富户骂她没用,要把她退回原家。
她丈夫急了不肯退钱,就从她怀里夺过来那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娃娃,当着这个妇人的面,活生生的摔在地上,用脚踩死了。
这个妇人当场受不了,就疯了。她丈夫直接休妻、她娘家把她接回去,但家里农忙、有时候要出去做一些小买卖,这个妇人自然也就没人有闲暇看顾,一个看不住她就会抱着破破烂烂的襁褓往外走,嘴里念着找孩子。
李明昭听到这个妇人的经历之后,觉得这妇人极其可怜。
但同时也心生不满,她喃喃低语:“为什么民间典妻之事如此之多,就连京都这天子脚下都有。”
对于这些女子来说,这人间究竟是人间,还是一个活生生的地狱?
李明昭想起上午自己看的卷宗,想起自己之前的决定——狠狠的参柳嘉程一本,这种人不配为官,不仅要剥夺官职,还得重重的打他八十大板。
原来以为已经是重罚,如今再见到这路边的疯妇人,李明昭忽然觉得,只是这样远远不够。
她需要抓一个典型,不仅如此,还需要严格立法去惩处胆敢典妻的男人。
想到这里,李明昭目光阴沉着,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那个仍旧在哭的妇人,眼底的情绪如同潮水一般汹涌。
她看了她许久,许久,最后吐出一句叹息。
“先送她去看看大夫,再给她家一些钱,送她回家吧。”
“告知她的家人,饭食上不要亏待她,本殿下日后还会派人去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