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味儿全都回来了。
对一些眷恋着军队的老兵来说,这样的感觉,让他们兴奋。
部队组织带来的踏实感,是难以言喻的。
单一军人,不能代表国家,但只要他们走在一起,组织的威严,就在他们身后照耀。
方淮知道他们的感受,所以,除了薪资,生活待遇上给他们争取了条件,在一些政治权益上,也在争取。
比如评功评优,市政认可的职业消防员证,还有常服被装。
这都是前世专职队各地政策不同,出现的一些乱象区,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
评功评优,支队已经答应了,本级就能办,统一的被装也好争取,方淮甚至准备照着后世的“蓝朋友”,即国家队的那一套,给他们设计一套常服,还有大衣,上报部局。
人家要参与站岗的,衣服该整精神点,就整精神点,只是一些徽章不能乱来,还得边设计边请示。
但消防员证,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新《消防法》还没有颁布,实施也得到明年五月了。
而且根据目前的草案,仅有第四十条提到了“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这一部分权益。
而且,现在只有山东明确叫做“专职队”,其他很多地方,还称为“合同制”。
两者实际上是有区别的,专职消防员,特指国家消防部门特管的消防员,他们应聘的这个岗位就是。
而合同制,企业也可以有合同制。
钱是地方政府出没错,但管理方式,政治待遇,绝对不能给地方各行一套的权力,必须要全国统一。
还有专职保障资金的问题,应该构建单独的核算账户,保证资金的透明安全。
专职消防员管理本来就不明晰,资金拨付地方总队支队大队,那是很容易出问题的,倒不说贪,就是挪用他处,填补缺口的概率也极大。
简简单单想一下,事就已经够多了。
关于专职队的各方面权益明晰,恐怕不止是立法的问题,法律概述,是不可能这么详细的,应该出一个红头的大文件来细化。
政策找部局。
这事,恐怕还得向上反映。
当然,内容…要从当地政府的角度出发,这个东西,主要是提高专职队的建设效率,不让政府的钱白花。
这么写,或许能降低一些抵触情绪。
其实也不一定都要一股脑上报领导。
还有一个渠道。
他马上就要去昆指了,一个多月,足够他从各方面写几篇具有操作意义的论文了。
有些事,他做在了理论前头,有些事想做而未做,到了这个时候,也应该利用军校的机会,多作几篇论文,总结理论体系了,这样,他也不必事事解释,只要把自己的论文登刊,所有人都能查阅得到。
到了该总结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