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写不好,刚好天真不在,我就将笔放在笔搁上休息手腕,刷手机看新闻。 笔墨晾在一边,小哥瞥见,拿起狼毫随意一写,我见他下笔宛若游龙般一气呵成,好奇地凑近去看,硬瘦有力的“鬓”字墨迹簇新,用笔细劲,如屈铁断金,简直是行走的人形字帖。 叹为观止地瞅着小哥的手笔,我刚要发出几句标准的彩虹屁,目光却被他顺手写下的落款吸引,是我从没见过的字体,横平竖直,笔锋硬实,看上去工整规矩,转折处却透出一种另类的疏朗与散漫,我指着落款,问道:“这是什么字?” 小哥侧头一瞟:“没有名字,只有我用。” 好酷,小哥居然还有自己专属的字体。 我兴致勃勃凑到他身边,伸手挽住他的胳膊,堆砌出满眼的诚恳之色,小猫般蹭一蹭,嘿嘿笑道:“我想学。” 小哥欲言又止地看我一眼,似乎在顾虑什么,我立刻改口:“我跟胖哥学的爱口嗨,总是想起一出是一出,你就当我是个der。” 小哥失笑:“我可以教你,但是会更难学” 我喜出望外,马上信誓旦旦地一拍胸脯,表示自己无所畏惧让他放马过来,还讲出做人就是要勇于挑战自我的豪言壮语,天真和胖子看热闹不嫌事大,一个劲逼着我立字据,没坚持住就得去村口大喊十遍我是傻逼。 在他俩激将的嘲讽下,我斗志昂扬签下生死状,并立志做一只勤劳的小小鸟。 如今我伏在桌案上埋头苦练,心里只想掐死以前大放厥词的自己。 小哥和正常人不一样,他的“难”是真难,惊天地泣鬼神的难,没半点艺术加工的成分,主要是他的字体全然没有章法和规律可循,对腕力和指力的要求都极其严苛,看似疏淡的几笔落下,其实差一分力道都写不成他这个样子。 可叹年少轻狂需要付出代价,我不想沦落成村里的笑柄,只能加倍努力奋斗于宣纸和笔墨间,虽然在每次练字前,我都会痛骂自己一百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