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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2 / 3)


在脑海浮现。

真心换真心,虚情换假意。

我灵机一动,既然套路没法得人心,那我就剑走偏锋,另辟蹊径,反正横竖也就一死,大不了失败了算个鞭尸。

我鼓起勇气,抬头看着小哥的眼睛,他瞳孔如黑曜石般深沉,额发被风拂动,浅浅的暖阳照进去,折射出流光溢彩的微光。

不由得晃神一瞬,脑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在刹那遁入尘土,当我再醒过神的时候,发酵到极端的情绪却不需要我再酝酿什么,宛若纷纷扬扬飘下的雪花,伸出手,我就能触碰到自己鲜活在心跳里的真情实感。

我无暇顾及心情的微妙转变,由着心底泛上来的波动,轻声而又坚定道

“小哥,不管生死,我们同往。”

此时我出口的字字句句,没有一丝表演的成分,我像完全入戏的演员,沉浸于角色中。

在这一刻,我忘记自己的真实身份,忘记我与小哥的关系不过是一场谎言。

我的话语,我的感情,仿佛真的置身于爱人的心境,我对眼前人有着深深的眷恋与爱意,他即将远行,路途风霜雪雨,祸福难料,而我是心神沉沦到极致的女子,只想不顾一切的陪在他的身边。

我突然想到程蝶衣。

原来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是真的。

每个人都有一场属于自己的《霸王别姬》。

我不知道自己的眼神是不是动人情肠,我看到小哥的睫毛轻微一颤,目光开始发生一种极其细微的变化。

如果非要形容的话,大概就是云巅上巍然不动的雪山,正因为春暖,缓缓消融。

我内心感受到极大的震动,他是有感知的,他可以感知的到情感与爱。

第一次,我觉得自己可以隐约触摸到,他荒芜许久的内心。

片刻过后,小哥移开视线,他一言不发,转身走向门口,回头见我在原地站着不动,他对我伸出手来。

“走吧。”

我发现自己心跳的频率,已然悄悄加速。

吴山居。

天真不可置信的盯着我们俩

“小哥你同意了?你这就同意了???”

从语气中我都可以听出他的满头问号,小哥淡淡“嗯”一声,胖子拍拍天真的肩膀

“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了。”

“胖子,你去扯一下小哥的脸皮,看看是不是面具,我他妈心态崩了啊。”

天真无比抓狂,胖子乐的不行,一边还敷衍的安慰他两句,如今木已成舟,天真只能认命的接受这个事实。

他摊开一张地图,对我们讲解道

“于滇国的遗址大概在陕西秦岭分支一带,就在我圈出来的这个范围里。”

说着天真在地图的一处点两下

“李老五说不管三叔进山还是出山,都必须经过山脚那个断头村,四周都是一座接一座的山脉,深山老林没有补给点,三叔想避开人烟从旁边绕过去,等于异想天开,李老五发现身份证的时间是半个月前,秦岭多水源,只要带够干粮,三叔有很大概率还没有出山,我们明早出发,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在山口堵他个正着。”

我心说胖子的外号怎么这么贴切,天真无邪名不虚传。

紧接着我们商量人员调配,进山的队伍大部分由李老五的人组成,他们会留一些伙计在山里扎营驻点,算是接应。

照三叔的架势看,这一趟山路会非常漫长,所以我们当中必须有人留在营地,防止李老五搞什么花花肠子。

胖子提议让我留下来,冻不着饿不死,还安逸,每天跑跑后勤当个炊事员,就当我为他们的倒斗事业出力了。

天真不同意胖子的观点,他说我是个青头,混这行的人全是人精,我就算再长十个心眼也应付不过来,留我也白搭。

最后几番争执不下,我们决定将“伙夫”这个职位丢给不在场的木安,他不知道去哪里鬼混了,晚上才回来。

傍晚七点,天真做东,地点定在惯例外包场地楼外楼,我们所有要下地的人都得过去打个照面。

李老五与我想象中的样子很不同,我以为按照天真的描述,他会是个贼眉鼠眼的精明生意人形象。

没想到他一身长袍,竟然颇有几分中年文人的儒雅气质,眉宇间隐隐透出一股亲和力,看着不像个贼,倒像个大学教授。

李老五只身前来没有带伙计,他对天真和胖子很熟稔,对木安也十分客气,唯独看到小哥时表情一肃,哑巴张在这行的威望估计堪比华语乐坛的周杰伦,我们对此见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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