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男人沉吟了一会,看了看身后睡熟的老婆,再次舒服地松了一口气。
蓦然间叹道:“真的真的好轻松啊。”
“真是真是谢谢两位了!”
你看,这都主动谢了莫测满意地点了点头。
达斯坐在旁边的床上,笑着问道:
“既然你离开她会更轻松,又为什么要和她相恋,和她结婚呢?”
男人眼中闪烁着光芒,用很是肃穆的语气说道:
“当然是因为爱情!”
达斯·佛朗哥转头和莫测对视了一眼,同样跟着叹了一声:
“爱情”
男人见两人脸上都是玩味的表情,似是有些激动起来:
“蓉蓉虽然脾气大了些,但是有其她很多优点的!他其实对我很好的,真的很好!”
“她心里是爱我的!只是因为脾气”
莫测笑着摇了摇头。
男人想了想,仿佛要争辩什么一般道:
“他父亲是铁山市数一数二的富豪,她家境优越,因为是独女所以从小娇生惯养这才导致她被宠坏了,她其实很善良的!”
“然后呢?”达斯反问。
“我是普通家庭!”男人申辩道:
“蓉蓉可一点都没嫌弃我的出身,这说明她并不嫌贫爱富!”
莫测撇了撇嘴角,指着昏睡的“蓉蓉”说道:
“因为她家太有钱了啊,没必要嫌贫爱富吧。”
男人顿时一愣,想了想:“”
眉头拧成一个川字,几秒钟后,继续争辩:
“她很单纯的啊!你看,她只是被宠坏了而已,但是心思很单纯的啊这是富家小姐多少都有的习性!”
莫测摇了摇头,再次缓缓说道:
“单纯的另一面是有点弱智,而且颐指气使!”
男人无言以对:“”
身体不由自主地紧绷,站了起来。
看着莫测脸上的笑意,男人心思电转,祭出大招:
“她是个对感情很忠贞的女孩!她家境那么好,追求她的富家子弟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人,但是我的蓉蓉从来不和我以外的任何男人有勾连!”
莫测哈哈大笑,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缓了好几秒钟才继续说道:
“第一,你想想她的家室啊,那么有钱的独生女儿,他爸爸怎么会容许她与其他男人有勾连?那可意味着未来的家产会有被别人骗走的风险!”
男人:“”
莫测老神在在地继续说道:“第二,她没和别的男人有勾连,是因为哈哈,她这样的脾气,没别的男人受得了她吧?”
男人双眼瞪大:“”
“第三!”
莫测打开桌上的一包雪茄,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点燃,呼出一口烟雾:
“所以,他们家族才要你这家境一般的老实男人入赘啊!你还不明白白吗?”
男人嘴巴缓缓长大,像是被莫测触动了心事,脑海中急速思索的同时,眼神中还闪烁着恍然大悟的精芒。
莫测肯定地点了点头:
“没错,你果然不笨!”
“让你入赘,当然是因为你这样的穷小子比较好控制的啊!而且,你碍于出身的原因,自然会因为能娶到如此富豪的女儿而感恩戴德,所以必然会很听你老婆以及岳父的话嘛!”
“不信的话,你想想,从你们结婚之后,你岳父将家产转移到你的名下了吗?”
闻言,男人彻彻底底地恍然大悟,一砸拳头:
“的确没有多少家产!”
“原来是这样你是在说,我只是蓉蓉家族的赘婿,只是一个工具人而已你说的很对!”
莫测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对他伸出一个大拇指:
“你很聪明!”
男人双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一边回忆一边分析:
“我入赘后,岳父说我还不熟悉家族业务,还不需要锻炼,只是将他手里的干股转给我大概三分之一的样子”
“哎,说什么让我锻炼五年再全盘接手蓉蓉家族的业务,原来是哎,还是没把我当家里人啊!”
“我只是个赘婿,是个工具人!“
莫测差点一个跟头栽倒地上。
被打脸了啊
额弄错了啊,白忽悠了半天,这个入赘的傻舔狗是真的赢家啊!
富豪岳父送了手里百分之三十的干股,这就特么的说明文化体了啊——说明人家是真的对这傻女婿不错。
没错,真的是傻女婿!
特么的人生赢家!
就是太笨了啊,被我前面几句话就轻松带偏了额,这小子不会因为我的影响,回到家里后大变性情,上演罗迪尼亚版本的赘婿逆袭故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