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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七章 共济会沙龙(1 / 2)


在麦肯等一众人的组织下,新生的俄克拉荷马市很快进行了他们成立以来的第一次选举。

对于选举这种事情,这里的华人们已经不再陌生。

他们和北岸的白人们一起积极履行着自己的公民权利和义务。

结果毫无悬念。

陈剑秋成为了美利坚大陆上第一任华人市长。

令人意外的是,除了华人们手中的选票以外,其他的白人们居然有很多也将票投给了陈剑秋。新船说

他们中有些是和华人从罗斯威尔一同过来的。

有些是被那几门炮给轰服了的。

而剩下的,理由则更加简单。

农民们的理由质朴而又简单。

陈先生卖给他们种子以及神奇的化肥,出售给他们羊羔和牛犊,还为他们修桥,帮他们维持治安,让他们不用和在西部其他城镇一样受到匪徒的袭扰。

生活蒸蒸日上。

肤色是什么东西啊?能换一车氮肥吗?能保平安吗?

市议会等相关机构也在几乎是同一时间成立了。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个消息,在本地并没有掀起什么波澜,但是在华盛顿和纽约却引起了轩然大波。

华人当市长?还是在俄克拉荷马领地!

这是不是意味着那片地方已经被华人占领了?!

不明真相的人们开始纷纷猜测。

不过很快就有媒体报道了新的消息,以普利策的《纽约世界报》为首的数个媒体,把这件事情,形容为了一次西部民族的成功融合。

在这里,华人和白人相安无事,共同建设着自己的家园。

他们之间能够用英语流利地进行交流。

这再一次证明了美利坚的包容和制度的伟大。

大部分报纸这么说,是因为他们收了陈剑秋的钱。

王清福的“华人参政联盟”挥舞着陈老板的支票本成功“重塑”了记者和编辑们的民族观。

至于普利策的《纽约世界报》则是属于极個别用金钱收买不了的。

普利策先生亲自坐着火车来到了俄克拉荷马市。

他没有提前告诉陈剑秋。

而是秉承着自己实事求是的精神,亲自来到这里进行采访。

他在这里待了一个星期之,采访了很多的白人。

“市长是一个伟大的人,他不领薪水,不在这里占一块地,免费为我们修建学校和诊所!”

“没错,我们的市长,嘿,我见过他,他还亲自为我选了小羊羔,你看,他们长得多肥!”

“啊?先生,你来看看,这是什么?这是电灯!我的先生,东部都很少有的稀罕玩意儿,现在我们镇子都在用,连路上都是!”

每一个红脖子的脸上都洋溢着自豪和兴奋,仿佛这里就是他们的故乡。

“那是什么?”普利策指了指河边上的四座用围栏围起来的废墟。

“哦,那是一帮有好日子不过的傻子做的孽,我们每次路过的时候,都会引以为戒。”

普利策和陈剑秋熟识。

他想起了在纽约人们对这里的非议,不知为何就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使命感。

他一定要把这里的真相告诉纽约、波士顿和华盛顿的大众们!

普利策在过来的路上,一路还经过了俄克拉荷马另外两座几乎和这里同时建立的城市——依尼德、格思里。

和这里一比,那两个地方简直是屎!

在报纸舆论的连番洗脑下,民众们关于这件事情的讨论逐渐平息。

但是这事儿还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某一天的晚上,纽约第五大道221号。

一辆马车停在了一座不起眼的小屋子前。

从马车上走下来一个身着礼服的绅士。

他的名字叫格雷克·豪克,他来自费城,是费城雷丁铁路公司的首席董事,也是一名出了名的铁路大亨。

豪克正直壮年,蓄着满面的大胡须。

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和帽子,挺直了腰杆,大步向着那间屋子的门走了过去。

门口站着一个侍者。

豪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天鹅绒小袋子。

他解开系着袋子口的绳子,从里面倒出一个东西。

在门口灯光的照射下,这个东西泛着金属的光泽。

是一个徽章。

一个分规和一把曲尺,构成了徽章的图案,两者交错之间,是一个大大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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