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贞观年间,日本实行大化革新,全面学习大唐先进经验,加强天皇的中央集权统治。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措施,即确立公地公民制:人民和土地归国家所有任何私人不得进行占有。
具体到土地方面就是班田制,跟唐朝的均田制大同小异。
大约过了一百年,“垦田永世私有法”、“三世一身法”相继出台。贵族豪强趁机驱使属民和奴婢开垦荒地,将新垦土地合法据为己有,甚至违规窃取旧有公地变成私田。
如此又过了一百年,班田制开始走向崩溃。
情况跟唐朝一模一样,贵族豪强大量占有土地却不纳税,国家赋税全部压在公地农民的身上。
于是,公地农民相继逃亡,被贵族豪强接纳藏匿,日本开始产生私人庄园经济。
唐朝皇帝被搞得吃不上饭,经常从长安跑去洛阳加餐。
日本天皇直接选择迁都,从贵族和寺庙盘根错节的旧都,搬迁到平安京那边重起炉灶。
平安时代,就此出现。
历代天皇打击贪污,实行官员政绩考核,进行一系列制度改革,并且彻底废除了奴隶制度。
班田制演变为田堵制,说白了就是公田承包责任制。名义上,公田依旧为国家所有,但允许富裕农民进行承包,通过承包合同收取田赋。
又过了几十年,承包田实质变成私田,承包合同可以交易转让,田主还给土地加上自己的名字。
署名田的主人,被称为名主。
拥有土地较少的,叫做“小名主”。
拥有土地较多的,叫做“大名主”。
大名一词,由此诞生。
而小名其实就是小地主和自耕农,如果家里劳动力不足,还会出租土地给贫民,佃户也就随之而出现。
大名拥有的土地,除了直营田之外,其余全部佃租出去,并向租户转嫁朝廷的租庸调。
在这些大名之上,还有真正的庄园领主,必须给庄园领主缴纳年贡(一般在边境地区才有庄园领主)。
因此,庄园领主才是地方霸主,大名则是一个个豪强。
还在继续演变。
庄园领主获得经济特权之后,又开始谋求政治特权、军事特权。
小名把土地寄进在大名那里,大名把土地寄进在领主那里,领主把土地寄进在权势贵族那里。
于是,大家都向自己的上级纳贡,而最上级又属于免税贵族,干脆直接不给朝廷缴纳赋税了。
全国有一半土地都是不用交税的。
另一半土地,天皇派遣皇族或亲信去管理,以保证中央朝廷的税源稳定。
但是,皇族和亲信却趁机伸手,把这剩下的一半土地日趋领主化。
天皇为了打压领主搞集权,还重振过国司制度,即中央向地方派遣州郡长官。
这玩意儿被藤原氏彻底败坏,藤原氏以外戚身份摄政,想做州郡长官的交钱即可。
既然是买来的地方主官职务,又何必花心思去治理?
有点责任心的,让儿子或侄子代为上任,这种称为“目代”。
没有责任心的,只要郡国按时交足赋税,他们懒得再去过问地方,一个个都留在平安京潇洒快活。
此时的石见国,国司就在平安京,甚至连目代都不派。
一切地方事务,都交给在厅官人(本地官吏)打理。
而在厅官人的职务,又被地方豪族把持,甚至可以父子相传搞世袭。
益田氏,是石见国最有影响力的豪强,也是最有话语权的在厅官人。
两百年前,他们的祖宗还只是小商人,靠经商赚钱买来土地耕种,从小名主一步步成长为大名主。
他们的土地,在石见国并非最多的。
但他们经商有钱啊,靠贿赂藤原氏,买到在厅官人的职务,并且父子相传代代世袭。
……
石见国,都城。
其具体位置,大概在后世日本大田市市区西南十八里,距离海岸线有四五里地。
核心区域是一座小山城,在厅官人就在城内办公,住所则围绕山城分布。城外除了住宅区还有商业区之类。
国司在平安京嗨皮,会议由在厅官人之首益田彰明主持。
益田彰明用沉痛的语气说:“刚刚接到消息,法皇驾崩了。”
众人闻之愕然,随即抹泪哭嚎。
他们的悲痛之情,并非全然装出来的。
白河天皇一步步变为白河上皇、白河法皇,熬死了自己的儿子,又控制自己的孙子,还多次收拾不听话的外戚和领主。
石见国的在厅官人们,想要维持职务,必须向白河法皇的亲信的亲信们行贿。
一朝天子一朝臣,现在白河法皇死了,鸟羽天皇必然另起院政,大家还得重新派人去平安京行贿。
豪强们为法皇哀悼片刻,接着便商量行贿之事。
这玩意儿还不能太急,须等朝廷确立好班子,搞清楚哪些才是新贵。再给新贵的亲信套近乎,把钱财送到真正管事儿的人手里。
不需要送太多,因为每年都有年贡,只在关键时候意思意思。
豪强们把心腹聚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