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吹稻香,一层又一层排山倒海似的浪花朵朵绽放,光着膀子的男人们卷起裤脚站在稻田里收割着辛劳大半年的成果。 这时不远处的田坎上突然出现一个健步如飞的矮小身影,两条腿倒腾得飞快,嘴里还喊着:“林二叔,林二叔。” 响亮的嗓门传遍整个田野,不少人都抬起头往他所在的方向看去。 不多时,从一片金黄的稻穗里,一个男人拨开层层叠叠的稻杆子,直起腰身,被晒得黝黑的面上汗珠遍布,刺眼的阳光让他不自觉地眯起眼睛,回吼道:“找我啥事?” 那传信的半大小子见终于找到人了,连忙滑下一人高的土坡,“你们家女婿回来了。” “虎子你热糊涂了吧,你林二叔家里哪儿来的女婿啊?” “哈哈哈,就是,你可别瞎胡说嘞,快回家去帮你奶砍柴去,别成天在外面乱跑,当心你爹回去了抽你。” 林建志还没说话,隔壁田里就传来了调笑声,他跟着笑了笑,也觉得是虎子没个正形,又在调皮捣蛋了,毕竟他就一个女儿,现在正在她小姨那边上班工作,能上哪儿给他找女婿。 想到这儿,林建志拿脖子上的汗巾抹了抹额头上的细汗,也不知道文华他们在那边怎么样,按理来说这两天就该回来了啊,咋没个音信。 “我才没胡说呢,瞧,这是那个大哥哥给我的糖,说是啥巧克力,爱云姐和婶子也在旁边,是他们让我喊林二叔回去的。”虎子不服气极了,嘴巴翘得高高的,都能挂酱油了,手掌向上,露出一路以来都牢牢抓着的巧克力。 这年头巧克力的包装没有后世那样精致,反而有些朴素,但是上面印满外文,一看就不便宜。 “你说什么?”林建志擦汗的手一顿,眸中闪过一丝迷茫,难道虎子说的是真的? “开着小轿车回来的,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呢,本来想多看看多摸摸,但是一群人围着,爱云姐只叫了我来喊叔你,我就来了。”虎子一边说着,一边拍了拍胸脯,满脸自豪。 闻言,林建志抓着虎子又问了几句,见不像是说谎,便连忙抓起脱在田坎上的上衣,往村子的方向跑去,镰刀和背篓都忘了拿,还是虎子帮他给捎上了,其他人面面相觑,犹豫几秒也纷纷跟了上去。 有热闹不凑,白不凑,再说了,这可是大新闻! 林建志脚下生风,跑得直喘粗气,刚到自家不远处就看见前方围了一群人,里二层外二层,简直是水泄不通,而在一片人头当中,他瞧见了虎子口中的那辆小轿车车顶,黑沉沉的,在大白天格外亮眼,想忽略都难,这会儿就停在他家正门口。 “你说这林爱云咋这么好的福气,前脚刚去城里,后脚就领了个这么有钱的男人回来!” “你长成她那副狐狸精样也可以。” “嘿,酸了你,只可惜咱没她那好命,啧啧,刚才瞧见没,她身上穿的那件蓝裙子,又滑又亮,好看死了,见都没见过。” 林建志听着 附近传来的七嘴八舌的议论声,心里五味杂陈,平复了好一会儿,才狠狠撞了一下刚才那说酸话的婆娘,径直往前走去,那人被撞的差点儿摔在地上,下意识地就要破口大骂,但是一抬眼认清那人,就讪讪闭上了嘴。 在背后嚼人家女儿的舌根,还被抓了个正着,别提多尴尬了。 “建志,你回来了?你媳妇儿他们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小伙子,赶明有空上我家一起来喝酒。” 闻言,林建志一看是与自己平时交好的弟兄,便点了点头,胡乱应了一声,就推开院子门往里面去了,走到一半,又回头挥手道:“散了散了,有啥好看的。” “好嘞好嘞。” 有些人嘴上答应的好好的,可是脚下却不肯挪动半步,甚至还往前又挤了挤,踮起脚尖想再看看那个从未见过的俊小伙。 “……” 林建志无法,只能继续往堂屋里走,堂屋的大门敞开着,他一进屋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正背对着他给张文华倒水喝,不知为什么,他脑子里闪现过两个字——狗腿。 “爹。”林爱云正端着切好的西瓜往外走,她是第一个看见林建志的人。 “回来了?回来了就好。”林建志收回视线,看向面前几个月没见的女儿,又疑惑道:“不是说在你小姨那儿干的好好的,想晚点儿回来吗?” 听见这话,林爱云眸光闪了闪,心虚地移开视线:“有些事情要处理就回来了。” 这时,旁边响起一道低沉的嗓音:“叔叔好。” 林建志转头看向声源,对方比他高了半个头,身上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衬衣和黑西裤,勾勒出修长的身形和劲瘦的腰身,眉眼冷峻,面部线条干净利落。 脚上穿着锃亮的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