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仅指南宋时期烧造的瓷器,后世再无此称呼。 所以严格地来讲,狭义的“官窑瓷”分为两种。 一是御窑瓷,二是官窑瓷。 由于两种瓷器均由“官家”督造和采办,所以对民间而言,统称为官窑瓷。 但就管理而言,则有非常大的区别。 所谓御窑瓷,是指专供皇家使用的瓷器。 在器型、纹饰上均有严格的礼仪规定,等级森严,均与《车服制》严格对应,错用或擅用均为重罪。 御窑瓷在严格的等级规范下,作为皇家专用的瓷器,也是细分成很多种类的。 首先最好的肯定是皇家瓷,比如清雍正的“正黄瓷”,就是皇家专用色彩,仅皇帝和太子可以使用。 纹样方面,皇帝所用为五爪金龙,亲王则只能用四爪行龙,且称为蟒。 清代仅有“一诏二封”的恭亲王,一人享受过赐用正黄和五爪金龙的待遇。 凡此种种,得以成系统流传到今的,首推“同治皇帝大婚瓷”; 其次是王府瓷,型制设彩依例专烧,供包括亲王在内的其他皇室成员使用。 文物中着名的“乐道堂瓷”,即是王府瓷中的典范之作。 最后就是一品宫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这种一品宫瓷,多作帝王赏赐之用。 早期的宫瓷题材,多取自官服上的补服元素。 比如武一品的麒麟,文一品的仙鹤等。 值得一提的是,民窑瓷用龙,多将爪藏于云水之中而不现。 可以说是一种皇家礼制,与民俗的相互妥协。 《清史稿》记载:皇家御窑烧造,归养心殿造办处负责。 即由养心殿造办处提供型、制、纹样、工艺要求。 很多样品均在京城试烧,这一点在康熙一朝尤多。 逢皇家盛典,则会专门指派高级官员(往往是皇室成员)督办。 例如“同治皇帝大婚瓷”就是由恭亲王奕訢专门督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