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高级饭店,自然是做不起来。 鱼类,这个到是不用竞争原材料,但是,没有好厨师,没有点绝活,还真是支棱不起来。 普通的炒蔬菜,就不要说了。 弄到现在,郑宇都被整的郁闷了。 没办法,他就只能顺势做了海鲜。 这个原材料多,普通厨师也能处理明白,靠着薄利多销,总算是有了点生意,可这样半死不活的,也好像很没意思。 做饭店,要不主打高端,要不就主打平民,两者都不靠,那就等死好了。 听郑宇说完,陈文哲也没办法。 他最近倒是弄到了不少好东西的配方,比如平遥牛肉和上党腊驴肉,可这些东西是地方名吃,放在餐厅里也不合适,就算合适,也跟郑宇的定位不同。 毕竟不是厨师,陈文哲也没办法。 海鲜吃着还行,拉人头过来吃顿海鲜,就算帮忙了吧! 吃完饭,在郑宇的餐厅参观了一边,喝了一下午的茶,扯了一下午的蛋,谁也没有给出个什么好建议。 最后,不管是陈文哲还是张一杰和曹庆春,干脆都建议郑宇改行,毕竟他们大美院出身的,对于厨艺真是没有什么研究。 从郑宇的餐厅离开,陈文哲和张一杰、曹庆春三人一快回古玩城。 在路上,曹庆春取出来了一只小巧的铜碗,递给陈文哲道:“你说的是不是这玩意?” 陈文哲接过来,在手中仔细查看了一会儿。 制作工艺没的说,价格也不便宜,毕竟是现代工艺品。 轻轻敲了一下:叮...... 声音清脆,传的很远,而且真的有点余音绕梁的感觉,这个声音确实有点好听。 “没错,就是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