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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4 / 5)


> 靳一梦自然而然地夹走螃蟹,开始剥壳,“其实他求过婚,我拒绝了。”他笑着说道,手上则伸出筷子,将一整块蟹膏夹入李/明夜碗里。

文森特故作哀怨:“是的,真不知道为什么。难道是我不够性/感?明明我的胸比路易斯更大。”这倒是事实。文森特身材极好,全身肌肉轮廓扎实健美,胸肌自然也不例外,单论尺寸,足以将体态青涩单薄如少/女的李/明夜毙得满地找牙。

大家又是一阵爆笑。李/明夜笑着踹了文森特一脚,“我很期待能见到你用你的奶/子给孩子哺乳的那一天!”

“好吧,距离这一天还差个愿意跟我生孩子的人。既然我已经被吉米拒绝了……”文森特转向陈英华,“亲爱的凯特,你愿意跟我结婚吗?如果有了孩子就由我来给孩子喂奶。”于是他毫不意外的又挨了一脚。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等散席时,陈英华本着东北人的热情,给每个人都送了点东西。李/明夜领到的是一扎广式点心,靳一梦领到的是一瓶莲花白,文森特拎走了一串腊肠,冈恩则是一包武夷肉桂茶。李明夜在领到礼物时还有些诧异,不过见陈英华确实出自真心,便也没有拒绝。总体来说,大家连吃带拿,十分愉快。李/明夜在门厅里感动地握住陈英华的手,依依不舍地宣布自己要常来吃饭。

“你想得美,这种席面仅此一次。”陈英华笑骂着将人赶出门,“你们这群人比猪还能造,一顿下来把我冰箱都吃空了。拿了东西赶紧滚!以后来吃饭要给钱。”

“给钱也行啊。”文森特插嘴道,“说起这个,凯特,你真的不考虑嫁给我吗?我觉得我已经爱上你了。”

陈英华一脚将文森特踹出大门。

于是大家各回各家。陈英华入团之后,所占据的地盘在李/明夜那间火柴盒的斜对面,距离靳一梦家还有点距离,靳李二人就手牵着手慢慢走,权当饭后消食。这时是春天,叶透新绿,草木生辉,空气里沁着淡淡的水意,阳光温柔如蜜。春日的“河间大道”美得如同一副色调柔艳的水彩画。

“烧麦,马蹄糕,萝卜糕……”李/明夜举起袋子仔细打量,“这一盒是什么?看起来像蛋糕。”

靳一梦认真看了一眼,“应该是马拉糕。”

“咦?”

靳一梦补充道:“没切开的马拉糕。”

“原来如此。”李/明夜又去看靳一梦的袋子,眼睛亮晶晶的,十分好奇,“莲花白,是《红楼梦》里古代人喝的那种花露吗?莲花露?”

“你还知道《红楼梦》?”靳一梦有点惊讶。这种书籍难道不会被李/明夜看一眼封面就丢到碎纸机里去吗?

“我当然知道《红楼梦》,我还知道《傅雷家书》、《伊索寓言》、《鲁滨逊漂流记》和《呼啸山庄》,这些是中小学/生必读课外书,好像我真的需要它们一样……该死的,自从我在我爸妈墓碑前哭了一场以后,我脑子里就多了一大堆根本没用的东西,以至于我不得不花时间去整理安放、设立权重、建立检索机制,这非常耗时间。”李/明夜嫌恶地抱怨道,“我猜这是超忆症,又或是精神/智力属性提高以后的某种副作用,如今我能记得一切不知所云无关紧要的鸡毛蒜皮,并且永不遗忘。我甚至记得图书馆里那本《简·爱》第一百三十页的那个0被不知道哪个家伙用红笔给涂满了——其他0、8、9也是如此,只不过都是黑色水笔。可见这本书有多无聊。”

“你从来没跟我说过。”靳一梦皱起眉。记忆力优秀虽然是件好事,但若是每一个场景,每一个细节都历历在目……这无疑就令人痛苦了。

李/明夜无所谓地笑了笑:“放心,我的日常生活里本就包括这一部分。我跟你说过,我一直有某种被我称为‘自发性推理’的毛病,如今不过是‘自发性推理’加上‘身临其境的记忆闪回’罢了。其实在那次之前,这个新毛病就已经有所征兆了——随着我精神与智力属性的提高,我的记忆力也随之提升,思路更加敏捷清晰……我的大脑就像一块不断读写的硬盘,每一秒都有大量信息在其中流动,而我必须学会处理它们,就像人学习使用新电脑一样。”

靳一梦还是有些担心:“我听着总感觉不对。你问过阿斯特罗或者奥利西欧了吗?”

“问过了。你放心,除去‘超忆症’那部分之外,其余皆是正常现象。”李/明夜淡定地解释,“你的敏捷提高了,你当然会跑得更快、反应更机敏;你的力量提高了,力气自然会变得更大……所以当我的智力与精神属性提高之后,我自然也会产生改变。”

“所以,你现在变得更聪明了?以后还会越来越聪明?”靳一梦笑道。

“可以这么说吧。”李/明夜耸耸肩,“其实你所谓的‘聪明’只是某种效率更高的思维方式,硬件升级在这方面确实能起到作用,却不会很大。同样一台超级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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