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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 / 5)


里担得起,全靠你才有这口福。”她倒不全是客套,而是真不懂中/国茶,遂赶紧私/聊靳一梦,“这是什么茶?听起来好讲究。”

“一种武夷山那边出产的红茶。”靳一梦回道,“比较贵的那种。你喝过的。”

“咦,我喝过?”

“我那儿有的你都喝过。”靳一梦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只不过你喝/茶爱加料,我都直接给你做成奶茶了。”李/明夜自从被他养得娇气之后,口味愈发刁钻奇特,咖啡顶多加点糖,遇上真正好的咖啡豆时,不加糖也无妨,但喝/茶时却喜欢加牛奶、肉桂、果干一类,而且必定加糖或是蜂蜜。或许口味也能遗传,她对于甜食的热爱并不逊色于她那位体重严重超标的哥/哥,这一点他早就摸透了。

“奶茶怎么了?我就喜欢喝奶茶。”李/明夜在桌子底下掐了靳一梦一记,“这个茶是不是很贵啊。”

靳一梦把她的手团起来握住,偏头回忆了一下,“这种茶里最好的大概3000赛斯泰尔丝一两吧,我看她的就是这种,我都没舍得买。”

“为什么会这么贵!”这个价/格大出李/明夜的预料,“斗兽场里吃的喝的不是挺便宜的吗?”

靳一梦乐了:“便宜的是原料,茶叶这玩意儿,一看原料二看加工,不然难道直接拿树叶子给你泡水喝吗?你这丫头真是,聪明也是真聪明,可爱也是真可爱。”他顿了顿,又道:“像这种茶估计都是资源点产出,去普通超市还买不到。你看她这样,典型的潮汕人做派,那一套工夫茶的穷讲究……这就是媚眼抛给瞎子看了,这儿两个半外国人。要我就一人一听冰可乐打发了。”

李/明夜掐他掌心:“你才是瞎子。”心念略略一转,大致能明白陈英华为何如此郑重其事了。这些过于隆重的茶不过是个话引子。他们之间虽有和谐互利的合作,却也有涉及你死我活的“小小嫌隙”,当然李/明夜本人并不在意——反正她又没死——不过在陈英华的角度,也确实应该将此节说开揭过,如此才能更加安心。

果不其然,待第一开洗茶水清过,第二道茶的头一杯便被送到了李/明夜面前。陈英华刚刚说起魔戒之事,李/明夜便笑着打断:“过去的事不必提了。其实你大可以放心,由于我一向不讨人喜欢,你对我还称得上不错。”她指了指身边的靳一梦与文森特,“这位,曾经往我肚子上捅/了一刀,那一刀伤及胰腺,我不得不说,这真是非常痛苦的死法——如果我真的死掉的话。然后他又无数次试图杀我,只不过是在床/上,似乎是想要弥补这个遗憾。至于这位……你当时是真的想杀我,对么?”

“当然。”文森特爽/快地承认了,“当时你就是个头脑发/热一心找死的小疯/子,而我一向乐于为女士效劳。”他见陈英华露/出诧异的神色,遂解释道:“我揍了她,这没错,她活该。不过我之所以揍她,并不是因为她当时躲在一旁,疑似想要暗算我——”

李/明夜打断道:“不是疑似,就是。你们跟我一组,而我需要探路石,这不能怪我。”

“——也不是因为,唔,至少不全因为她跟我抢猎物,顺便提一句,那场狩猎我赢了——”

“你真是斤斤计较。”李/明夜不屑一顾,“而且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在女生面前炫耀的。你可以赢一场战斗,但我能赢整个战争!每一次。”

文森特继续无视她:“——但是这些都不是我揍她的原因,当时我们之所以打那一场,不过是觉得好玩而已……怎么,不信?这世上追求刺/激的人很多,有人喜欢大/麻,有人喜欢海/洛/因,有人更疯狂一些,喜欢□□……没办法,人总得给自己找点乐子。跟他们比起来,我的乐子要健康很多。”他对陈英华笑了一下,“还有人连保险单都不填就去玩蹦极的咧。纯粹的白/痴行为,换做是我肯定会提前买好保险,受益人那一栏就填……或许,碧翠丝——”

“谁是碧翠丝?”陈英华忍不住问。

“我在洛杉矶的穷光蛋邻居家里养的狗。我受他们委托帮他们遛狗一个月,可惜那一个月刚过一半我就必须离开了……该死的FBI。”文森特笑道,“等等,我有一任女友好像也叫碧翠丝,不对,好像是两任……算了,这无所谓。”他耸耸肩,“至于现在,我大概会填在座的各位混/蛋吧。”

“承蒙厚爱。”李/明夜笑道。

“不必客气,混/蛋。”文森特大笑,“殴/打团长几乎可以算是我们团队的传统了,就像大学里加入兄弟会肯定得有个考验一样——要加入我们,得跟我们团长打过一架,并且没有死……”

“我没打过。”冈恩指出这一点。在此之前,他一直沉默着喝/茶。他的年代根本没有这种奇特的东方饮料,这使他感觉很新奇……况且他本就不是擅长言辞交际的人。

“哦得了,你一看就是走/后/门进来的,还是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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