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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4 / 4)


依言将手机递给她。

紧接着宋莺往旁边挪了挪,用手拍拍身旁特意空出来的位置:“观阳哥,坐。”

陆观阳坐到她身边,余光瞥见宋莺刚刚打开的软件,是某宝的购物界面。

“想买东西?”

宋莺点点头,将购物车递给陆观阳看。

“我想给笨崽买猫窝,买猫粮,还要买猫爬架和逗猫棒给它玩。”

一连串全是和笨崽有关的东西,陆观阳被她逗笑:“就没有别的想买的了吗?”

他补充:“给你自己的。”

“肯定有啊。”宋莺抬起手,试图比比划划。

“我在努力攒钱,想买两套房子,一栋靠海,一栋在东北,这样可以一年四季看海看雪两不误。”

陆观阳微怔,熟悉的话语,令他想起宋莺当年向他告白时说过的话——

他们要一起养一只猫,一起去东北看雪,去海滨城市旅游,甚至可以在那两处买两套房子。

即使在多年以前,宋莺还同他畅想过要在他们的小家里安一扇巨大又通透的落地窗,要有往外一瞧就能看到海或者雪的阳台,要安置可以荡的室内吊椅和舒服的懒人沙发,要......

尽管如此,他也更偏向于相信这只是小夜莺随口说出的一句玩笑话。

没想到至今为止还是醉酒时的宋莺的梦想。

房间里陡然陷入诡异的沉默,静得只能听见宋莺略重的呼吸声和陆观阳微微吸气的声音。

半晌没得到面前男人的回应,宋莺滑动屏幕的手指一顿,委屈巴巴又可怜兮兮地偏过头,拧眉问。

“观阳哥,我不可以买吗?”

陆观阳闭上眼睛后复又睁开,他将宋莺鬓角的碎发撩至耳后,露出女人白净的瓜子脸。

轻声:“当然可以。”

他突然没来由地想到那条施华洛世奇的手链。

其实在宋莺读高中的时候,他就给宋莺买过不少东西,不过大多数都是像书、毛绒玩偶、小蛋糕这样的小礼物。

他那时候觉得,小夜莺的毕业礼物不能再这样马虎。

只是他没有送女孩子礼物的经验,于是询问了身边许多朋友。

有个谈了四年恋爱的朋友十分笃定地告诉他,送女孩子美丽的鲜花、精致的饰品或者漂亮的包包之类的东西,女孩子一定会喜欢。

于是他查了近半个月的资料,又在兼职之余跑了很多家实体店,最终相中了那条施华洛世奇的手链。

其实像施华洛世奇这样的品牌对于八年前的他来说,算得上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不过他只是简单想象了一下宋莺戴上手链的样子,便坚定了一定要买下那条手链的想法。

小夜莺的手腕很细,皮肤又白,而手链是白金的,镶满了漂亮的水晶钻。

戴在小夜莺的手上,一定会非常好看。

抱着这样的想法,陆观阳花掉了他所有兼职加起来一个月的收入才买下那条手链。

为了稍微填补这一支出所带来的空缺,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他又多找了一份兼职,还连吃了半个月的荞麦面。

荞麦面三元一碗,便宜是便宜,分量却很少。

每天被兼职弄得疲惫不堪的陆观阳几乎每晚都会饿得睡不着。

但当看到小夜莺将水晶钻手链戴到手腕上时,陆观阳便觉得之前的一切都值了。

的确很好看。

只不过很可惜的一点是,是他的小夜莺令这条手链熠熠生辉。

... ...

陆观阳在宋莺面前蹲下身来,仰头看着宋莺的眼睛。

他放缓声音,呢喃般低声说道:“小夜莺,我现在都买得起了。”

刺眼的白炽灯光下,男人的眼眶似乎有轻微的发红。

他捧着宋莺的手贴上他脸颊,而后微微侧脸,视若珍宝般在她的手心上落下郑重一吻。

“以后你想要什么我都买给你,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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