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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比武(2 / 3)


,”高迦米拉转过来看着他线条明晰的侧脸(由于在人群中被挤过头发有些凌乱,一缕蓬松的黑发搭在额前,看上去没有平时冷锐逼人,反而清新稚拙,年轻了几岁),“所以为什么?”

“因为马。”他右手抵住下巴,像在沉思,“阿拉伯马在比武场上比不过...荷尔斯泰因温血马,是这种马吧?”他在报出那个德语地名时咬字因为认真太用力致使腔调怪异,忽然又转向她确认这个问题,神情严肃。

“哦,是的。”她这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匹来自她家乡的马(荷尔斯泰因在萨克森以北不远),这种马肩高最高接近六英尺,耐力好,腿长步幅大,多半是骑士从地中海彼岸带过来的。

他点点头继续说下去,“很快那匹阿拉伯马就会被主人和累赘压得喘不上气,速度会慢下来,像猎犬跑累了一样。而且,”这时,像他说的一样,用温血马的骑士开始反击,在绕开半场拉开一定距离后向对方猛冲,而可怜的阿拉伯马站在原地逡巡不前、四肢无措,已然不见先前的灵动。而且,它自信的主人为了逞英雄接下这一击不允许它躲开太远。

“荷尔斯泰因马有高度优势,更利于重剑砍杀。”高迦米拉补上他的话,激动地站上前去探身观看,不顾扬尘,“正面进攻,我猜他会让坐骑扬起前蹄,像狮子一样威风地扑上去,凌空劈砍!漂亮!”

随后那名骑士像她说的那样发起了最后一击,黄沙犹如浪涛在马蹄下翻滚,然后勒紧马缰,高大的温血马在对手面前作人立状,衬得阿拉伯马像一只灵缇犬。

可能唯一一点和高迦米拉所想不同的是,他沉稳地单手控缰,另一只手持剑借助冲力与自身重力朝对手当头砍下,并没有像伊西多尔在阿克城外的滩涂上时那样愚蠢而夸张地双手持剑砍去。

势不可挡的剑刃划过无力的长剑,将其逼退到旁侧,劈在对手的左肩,米兰定制的时髦铠甲被砍出一道裂口,倒霉的坐骑发出哀鸣,扭动着几乎翻倒,顺理成章地把主人掀翻在地。

萨克森女子抛去了新罗马贵妇的沉稳和优雅,和大多数前排的人一样站上栏杆为胜者欢呼鼓掌,走动的人带起的风扬起黑纱头巾,那一头秀发像烧熔流淌的金子一样耀眼。

“荣耀归于上帝!感谢屠龙者圣乔治庇佑!

本场的胜者:苏瓦松的博希蒙德!万岁!”

人们疯狂地把能抛的东西抛上了天:玫瑰花、银币、帽子、啃了一半的苹果和鸡腿.......恨不得自己能飞得比它们更高。

所有人的目光追随着骑在高大温血马上绕场迅游的骑士(摘下变形头盔的那一瞬是全场人最激动的一刻,原本都期盼着是位英俊高大的金发男子,结果却是个相貌普通地难以被认出的老兵,那种更像木匠铁匠、眉骨上有疤的老兵,那位落马的骑士反而更符合他们的设想),只有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身影逐渐在人潮中隐没的高迦米拉。

年轻人正欲走上前去与爱慕已久的女子肩并肩,却发现一只手轻轻搭上自己后背。

“真巧,伊西多尔,下一场会是你吗?”

“陛下似乎很喜欢背后喊人。”我忙着偶遇别人,别人忙着偶遇我。尽管这样说显得他很自大。

黑发青年转过身后退半步,像个寻常贵族一样规矩地吻过国王的手作见礼,“我原本以为您会一直坐在高台上,和另一位陛下一起。”

“我吗?”腓力露出矜持中有几分戏谑的的微笑,“五年前倒是可以,但恐怕现在我是他最后一个希望坐在身边的人。”五年前理查与他称兄道弟、抵足而眠,他却回敬以兄弟阋墙、父子反目,差点引得岛国陷入内战。

伊西多尔虽已料到此二人没有什么好关系,却没想到他会承认地如此干脆,干脆到没有给他留下多少思考回答的时间。“虽然.....还是希望二位陛下能在朝圣之途中重修旧好。”

“但愿,如此吧。”法王语气很微妙,随后叹息一声,从他身侧绕开几步,似是在观望场上形势,复又扯回最早的话题,“按惯例新晋封的骑士要参加比武。”

“您可以理解为,鄙人不曾、也不配接受这些贵族教育。而且,”他稍微拉起衣袖,展示一下右手腕的绷带。其实只要不射箭就不会疼了,但提一提算是双重保障。

“同你一样,我也是医官的囚徒。”年轻的国王说着优雅地侧过头轻咳一声(但他意识到对方气色已经比那日好很多了,至少不是撑着墙就要吐的样子),并以目示意那个已经戴好头盔将长矛夹在腋下的武士国王,“我们都不该抢他的风头。”

黑发青年赞许地点点头,继续谦卑地垂首立于他后侧,只能盯住其头顶,留意到对方及肩长发竟然洗得很干净,不像某些不修边幅的贵族一样固结成团,也没有因为发烧或中暑而被汗水粘在一起的痕迹。

“我打算择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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