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实的。 沈荼扯起嘴角:“叔叔似乎忘记了,安安本来就是您的孩子。” “您不是在帮我妈带孩子,您是在承担自己的义务。” “叔叔是经验老到的律师,最基本的法律义务总不能忘了。” 沈荼点到即止,她妈妈现在还在许家生活,“叔叔要是没有别的事,我就先走了。” 这件事是他理亏,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但这沈荼实在太喜欢指手画脚了,许博文咽不下这口气,不软不硬地刺了一句。 “两年没见,你变化挺大。” 当初住在他家的时候可不敢这么跟他说话。 “人总归是要长进的。”沈荼也不避讳。 她不是只长年纪不长阅历的人。 少年时会退让会隐忍,是害怕给许家添麻烦,怕妈妈在许博文跟许母面前不好做人。 可要是她从始至终对别人来说就是个麻烦,再怎么退让也只是给了别人瞧不起她的机会。 许博文听她这不咸不淡的口吻,干脆直点死穴,语气里又多了一点高人一等的味道。 “再怎么说,我也算是你的长辈。” “说话还是客气一点。” “那时候让你去江中念书我可花了不少心思。” 沈荼只是盯着许博文的眼睛,半晌后,像是不得不回忆起从前一般皱起了眉,冷漠道,“叔叔是忘记了我妈妈为什么会生下安安吗?” 她对安安没有恶意。 但许博文似乎总是忽略她妈还有一个女儿,忘记他这一段婚姻究竟建立在什么之上。 明明刚刚那些话不过是一个女儿对母亲的维护,但他却觉得她在挑战他的家庭,挑战他的权威。 需要摆出长辈的架子来镇压她,可他真的将她当做晚辈吗? 自负与掌控欲的集合体,将目光放在她妈妈的身上极大原因是她妈妈长得好看且容易控制。 总以为他在这一段婚姻里应当完全处于掌控的地位。 可是…怎么能呢? 她妈妈的确没能读上太多书,生于乡村长于乡村,没有太多见识。 但她妈妈是一个人,一个值得被独立看待的人。 所以从理清事实真相的那一天,沈荼就离开了江城,哪怕江中的确拥有淮县一中永远无法企及的教育资源,许家的物质生活的确远远超过她家。 但妈妈不能成为她享受优质生活的筹码与代价。 十七岁离开许家时,沈荼的想法很简单。无论这段婚姻是否继续下去,她都不能成为她妈妈在这段婚姻里应该感恩戴德的掣肘与利益相冲时首先俯首低眉的理由。 沈荼不怀疑许博文应该是喜欢她妈妈的,但同样不妨碍他看不起妈妈。 幸好现在安安大了些,妈妈也有自己的打算了。 沈荼想起昨天妈妈跟她说起的想法。 许博文闭上了嘴,在沈荼过于冷静的眼神里再次想起了那一日他如何恳求柳柔将安安留下。 他没有再说话,抱着孩子转身走了。 他其实不喜欢沈荼。 起初只是不算讨厌,后来见了真人,才觉得膈应。 沈荼长得不像柳柔,她的长相随了她那个早死的爹,连唯一与柳柔相像的下巴也因为骨骼比例的不同,略显清高。 明明只是个乡下丫头,偏偏清高过了头。 还有几分显而易见的聪明。 许博文还记得那一日她也是用这样冷静的眼神冲进家门,质问他是不是骗婚。 一点面子都不给他留。 他已经跟她母亲结了婚,有些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可她偏不。 明明给了她优越的生活条件,是她从前十几年里想都不要想的生活。 可是她说翻脸就翻脸,像极了一头养不熟的白眼狼。 完全不是他想象中女儿的样子,长相讨厌,性格讨厌。 他一度不明白,柳柔那样柔弱的性子怎么会有这样不留余地的女儿。 她能自己离开许家,他虽有愠怒,但心底还是满意的。 只是他没想到柳柔的反应会那么大。 甚至跟他提出了离婚。 连安安她都打算放弃。 她吃了那么多苦,那么长的针扎在身体里,还有后来越来越严重的腰痛。 只要沈荼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