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卖声不断,应该是来到了另一个城镇里,现在是在大街上。我隐隐约约听到他们说,“终于快到地方了,总算可以交工了。” 交工?看来快要出马车了,我连忙打开包袱,只有一条外袍,没有可换的里衣,有我昨天晚上要他买的白布。脱下已经弄脏的白色外袍,换上那件略显宽大的黑袍,至于下面,只能靠这些还算柔软的白布应应急了,一会儿如果要走路,可别走着走着掉下来才好。 “也不知那小子怎样了,十三,要不你去看看?” “刚才放衣服的时候,他好像还正睡着,不知现在醒了没,我再去看看。” 听着外面马儿打着响鼻的声音越来越近,从布帘缝隙中,我看到一张稚气未脱的少年人的脸孔,还不等他掀帘,我背对着车门,同时也是背对着他,喝止道:“不许进来,我正在更衣。” “哦,公子已经一天一夜水米未进,这里是打好的清水,我就放在这儿了。”说着,伸进一个竹筒,连手都没进来。看他转身要走,我问道: “你们要把我劫持到哪儿去?” “劫持?”从他懂事出任务起,接到的命令都是杀,因为他们是职业杀手嘛,唯独这一票,本来要在摆脱那个天狗后,就地格杀的,结果就在手起要刀落的时候,上面传来了新命令,说是金主临时改变主意,要活的。平时都是带着人头交差,这还是第一次带着大活人交差,这后续命令已经超出杀手的职业范围。他们是杀手,又不是绑票的,但看在金主又加了不少赏钱的份上,这才临时租了一辆马车,带着个大活人上路。说是劫持,倒也一点不错。不过十三可没打算回答车上人提的问题,掉转马头要到马车后面去了。此时我已把自己收拾停当。 “哐当”一声,刚刚递进去的竹筒掉了出来,落在石板路上,里面的水洒了出来。十三听到声响,只好下马把竹筒捡起来,然后复来到马车前。 “我现在喝不了冷水,我要喝热水。” 旁边经过的另一个杀手刚好看到我把竹筒丢出去的一刹那,又听到这种要求,恶狠狠道:“有水喝就不错了,再多事小心我抽不死你!” 我又怒又憋屈,竟放着胆子放声大哭起来,但没几下,嗓子就哑了,果然来这个的时候,不能大声,否则嗓子会疼,而且我一天一夜没喝水了,嘴巴早干了,此时嗓子跟冒烟了似的。但我这刚刚睡醒没多久的本来就有些沙哑的声音,这几嗓子倒是引得路过的人纷纷侧目,并慢慢有聚拢之势。 淳于衡赶紧打圆场,“没事没事,这是我们家小少爷,平时娇惯了些,我们跟他闹着玩呢。” “都散了吧,散了散了。老丁你也真是的,跟小少爷顶什么嘴?小心你的工钱!”十三也配合着,把刚才凶人的那位略略数落了几句,并再次将竹筒凑到了马车前,一副小书僮的嘴脸,谄媚道:“公子先喝着润润嗓子,一会儿到家了就能喝上热水了。” 这个年代,奴欺主,可是要被送到官衙吃板子的。围观众人见到马车里的人顿时安静了,又有淳于衡的解释在前,也便就当真以为是少爷和奴仆在闹着玩。于是纷纷散去了。 待一切恢复平静后,淳于衡上了马车,现在的他,根本没有什么络腮胡子,五观不算立体,但分布均匀,一身文人打扮,颇有些儒雅气息。声音很温和,“想吃什么呀?”之前,每次出门,作为我的保镖,有时食月下车买包子的空当,他也会听我吩咐到路边摊上买些小吃什么的,所以这群杀手当中,他算是和我最熟的。只是那时的声音听起来粗犷浑厚,与现在截然不同。他看着眼前这个少年,在之前与之相处的七八天里,这少年公子给他的感觉是,神秘,冷静,睿智,狡黠,才思敏捷,所以他万万没想到,这样一个高傲倔强的少年,居然会因为老丁的一声吼,而不顾颜面的当街大哭,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不过想想也是,放着舒舒服服的日子过得好好的,谁知飞来横祸,先是被刺杀后又被人掳掠,前路不明,这人生大起大落的太快,哪怕这少年心志再强,说到底也还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孩子,内心肯定要崩溃了。 “山楂桂圆红枣莲子粥,不放糖;烧饼一个,只能是黑芝麻的。” “你流了这么多血,”说着看了看被丢在马车一角的‘血衣’,道:“要不要吃点荤腥?”说实话,他和飞羽守了八天,白天人多眼杂不适合动手,晚上天狗就守在房间里,亦没机会靠近,所以连目标到底有没有中箭都没机会试探,就更别说近身刺杀了,最后逼着他们想了个里应外合的法子,才险之又险地把猎物引进了坑里。首先,要确定是否走那个通往花园的后门,然后临时知会兄弟们提前在花园埋伏,而且时间要在玫瑰花交货之前,若是没在这三天之内经过那个花园,玫瑰计划就算失败了。食月那丫头又鬼精灵,稍有不妥之处,都会引起她的怀疑。幸亏,玫瑰交货的最后一日,马车决定从那个门进入,所以说,总算是险之又险地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