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明快的色彩,衣服少有黑色灰色,总觉得穿上过于暗淡。 不等叶予初多想,广播就传来登机的通知。 她买的是头等舱,舒舒服服地被人引领着上了机,宽大的座椅空间看着也很开阔。她想,这也许就是挣钱的乐趣所在了。 堪堪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就到了地方,她颇有些意犹未尽地收起《新月集飞鸟集》,每次读诗,都感觉是一场文学盛宴的洗礼。 “生命中的错误祈求仁慈的美,把它们突兀的音符,融进和谐完美的旋律。” “当弱小为假扮强大而肆虐时,他们就会变得可怖。” 一句句诗粗看似乎就是文字的堆砌,细读就能体会到其中富含的哲学意义,仿佛猜猜乐一般,自己再来解读一遍作者冥想而来的句子。 背上白色的背包,带上白色绒帽,走下飞机,正走着,就被叫住,“叶予初?” 抬眼望去,就见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激动地望着她,同她脸上灿烂的笑脸一样,红色的敞篷衣一样热烈。 马丁靴干净利落地裹着她细瘦的小腿,时髦的打扮让人眼前一亮。 “有事吗?”叶予初问。 “你真的是叶予初吗?可以合个影吗?我超喜欢你的。” 叶予初点点头,女孩更兴奋了,娇娇的声音叙说着看过她的哪些作品,说着说着,似乎感觉自己有点吵,不好意思地笑笑,“抱歉,我太兴奋了,没想到居然遇到我的偶像。” “没事,感谢你的喜欢。”叶予初心中有种暖暖的幸福,写书并不是为了得到外部的赞扬和认同,纯粹就是喜欢加上想要赚钱,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可谓是意外之喜。 下了飞机,两人就在机场上拍了几张合影,女孩是个热爱拍照的,随身带着相机。 拍完后,女孩邀请叶予初,“你要不跟我一起出去吧,有车来接我,你去哪里,我送你去。” “有人来接我,谢谢你的好意。” 临走时女孩欲言又止,最后吐出一句, “我能要你的Hi号吗?” “当然。”叶予初倒也不吝啬这方面的付出,主要是面前的女孩带着她所向往的性子,让她也忍不住想要亲近。 人们总觉得奇怪,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身边总会有一个内向文静的闺蜜,其实很简单,她们是互相羡慕,互相喜爱的,互补的人在一起,仿佛就成了一个圆。 一出去,郭泊君就等在那里了,随意问候几句,郭泊君就引着她上了车。 “这次公司出血了一回,让我们住德黑兰大酒店,我还从来没住过这么好的酒店呢,托你的福享受一回。”郭泊君开玩笑道。 “这么说我的价值提高了?” “那还用说,许多出版社都想跟你联系呢,隔壁伏羲的张兰就说我们是走了狗屎运,抓住了你这张王牌。”郭泊君边说变比划,看的人发笑。 说来也是,现在纸媒开始走下坡路,出版社的日子开始艰难,谁能挖到一个好作者,找到一部好作品,不仅提升了知名度,钞票也是大把的赚。 叶予初不仅作品过硬,话题度、知名度都是正在热度上,随便一部作品出来就能卖断货,自然让其他出版社眼热。 突然郭泊君的电话响了,他在听到什么之后突然变得很恭敬,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 就见他点头,或者答应,一会儿之后将手机放下,像是松了一口气。 叶予初开玩笑道,“难道是你们老总来的电话?” 郭泊君看了看叶予初,看得叶予初都不自在了,“怎么了?这么看着我,你再看我,我也不会给你喝的。”叶予初举了举手里的热牛奶,躲着喝起来。 郭泊君摇摇头,喟叹一声,“这人哪,真是同人不同命!” 叶予初懒得搭理他,这人在熟人面前偶尔喜欢抽风,不熟悉的人只觉得他腼腆、真诚,叶予初刚开始的时候也是这么觉得,熟悉后,发现那都是表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