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旦陷入回忆。
就仿佛从一团乱糟糟的毛线团里抽出了头。
李德伦回想起,自己也有一段曲折的家事。
据说,他有个地主爹。
那时候家里的大人们衣食富足,顿顿有肉。
甚至还能学点子洋文,出国喝几年洋墨水。
可是,“不义之财”终成空。
后来一场遍及全国的运动,就像是一颗大石头砸进池塘。
让一切都成了镜花水月。
而他,一口肉没吃过,却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
那时为了能活下去,他爷爷带着他一路奔逃,来到了这个偏远乡村。
谁知才到村里没多久,尚未把脚落地,爷爷就咽了气。
从此襁褓中的小少爷长成农民把歌唱,一劳作,就是二十年。
二十年,在他手上和脚底留下一层厚厚的茧子。
皮肤黑了七八层,腿上汗毛都被泥土夹断了。
可因为模样帅气,眉宇清明,仍有不少小姑娘喜欢。
但喜欢有什么用?
李德伦清楚自己的身份,他是右派,他也不想耽误人家。
故而二十好几了,依旧独身一人。
直到某一天,邻居敲响他的门,说出那句改变他一生的话:
“小李,你要老婆不要?”
当时的他听到,还以为是开玩笑。
随口说“那你就带来”。
没想到人家来真的,下一秒就领着个姑娘上门。
更离谱的,连结婚证都代领好了。
也是无奈,他不得不留下少女。
当晚,他辗转反侧,不知道如何面对现实。
谁知少女竟会错了意,委屈自己貌丑,被嫌弃了。
一下子给李德伦急坏了,赶紧说实话。
随后俩人一番真诚的谈话,心结被解开,便顺理成章成了真正的夫妻。
男耕女织,幸福极了。
约莫两年的光景,他们育有一个机灵古怪的女儿。
同时家里添了不少新物件,甚至垒起了院墙。
而他,也运气极好地摘了帽,得到一笔不菲的赔偿。
然而好景不长。
起码对李德伦来说,接下来的生活虽滋润,却并不幸福——
他的父亲回来了。
怎么也没想到,侥幸在运动前离开的父亲,居然去了美利坚。
并凭借着出色的商业才能在陌生之地构筑起一个颇有规模的大公司。
归国时,已经身价上亿。
身价上亿!
在那个人均十块可以养活自己一个月的年代,身价上亿。
谁看了不说一句资本的累积令人发指!
父亲一顿饭八十八,抵得上农民将近一年的花销。
父亲可以浪费一大半的肉和菜,农民却才解了裤腰带……
面对如此惨烈的对比,李德伦对妻子失了约。
他承认自己当时被猪油蒙了心,竟然为了钱,舍了情。
到达美利坚时,他仿佛换了一个人。
落地有人为他拎行李。
大街上是金发黑丝的高挑女郎。
男人们个个西装革履,皮鞋油光锃亮。
高挺的面孔们喜气洋洋,生活充满生机。
突然,一辆黄灿灿的敞篷豪车挡在他身前,司机请他上车。
那一刻,他快速退却了身上所有的土气。
如新生的孩童,稚嫩而顽强地努力扎入高耸云霄的混凝土森林。
埋身于丛林法则中,挥斥方遒。
一沉迷,就是十七年。
后来,他有过一次短暂的梦醒。
那天是个雨夜,暴雨席卷了窗台。
门铃伴随着雷声陡然响起。
打开门,站着一个湿漉漉的姑娘。
眉眼间有着熟悉的气息。
姑娘一眼认出他,并叫着“爸爸”。
顷刻间,天上的雷打破了他的纸醉金迷,剧烈的失重感令他险些倒下。
他听到了妻子邱玲月的死讯。
原来,他走后,邱玲月一直记挂着他。
并在那份记挂中,辛辛苦苦拉扯大女儿李美玲,并告诉孩子:
父亲只是离开去做大事了,不要记恨他。
可她知道孩子想念父亲。
于是存了很大一笔钱,交给女儿,让美玲可以去看望父亲。
至于她自己……
她没有能力赚自己的钱了。
她老了。
多年的辛苦劳作与丈夫的出走令她抑郁出一身病。
腿疼腰疼浑身疼都只是小毛病。
她终死于不肯花钱救治的乳腺癌。
那晚,李德伦哭了一宿,眼睛都肿了。
他自知愧对妻子,于是想在女儿身上找补。
给孩子买房,让她接受最好的教育,甚至想把公司留给她。
可没想到,女儿在美利坚呆了一段时间后,竟依然决定离开他,回国回家。
“您真让我失望!
我以为是什么大事缠住了你,以为您要为国做贡献呢。
结果您竟然是为了钱,为了荣华富贵,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