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兰不知道他又是闹的哪一出,又是哼哼,又是摆出一副臭冷脸,威严冰冷的模样,但嘴角分明是偷偷扬起的。
吃着她做的饭菜,大口大口的,嘴上没说好吃,但行动上分明是喜欢的。
文殊兰就问:“饭菜怎么样,合胃口吗?”
“还行,得继续努力。”
口是心非的家伙!
文殊兰算是看明白了,跟这家伙相处,最好的方式就是闭嘴。
也别指望从他嘴里听到什么好话,只需要仔细观察他是什么反应,用心去感受,就知道他这张冷脸下面,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了。
“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就随便做了几个菜。”
文殊兰拿起筷子,往他碗里夹红烧肉,语气少了平日的剑拔弩张,多了几分心平气和的笑,“喜欢吃就多吃点,你背上的伤还没好,多吃些,身体康复也快。”
然后,就坐在他对面,单手撑着下巴,微微偏着头,就这么静静看他吃。
已经是傍晚了。
落日的余晖,从被砸碎的那扇窗户斜射下来,正好打在他的侧脸上。
那棱角分明的五官,被这暖黄的霞光一照,那股冷硬锋利似乎被削去了,多了几分居家男人的
温和。
文殊兰看得有些恍惚,视线不自觉落在他的睫毛上。
这冷冰冰的家伙,在部队里还有活阎王的外号,谁见了都得躲,但没想到,这位阎王爷的睫毛,意外的很可爱。
又浓又密,根根分明,还很修长。
从上眼皮延伸出来,在落日余晖中微微翘起,像一把金光灿灿的小扇子。
文殊兰看入了神,不禁在想,难怪原主和王曼姿会对他这么迷恋,这男人真是从头到脚,无可挑剔。
就连前世因工作受邀参加过时装周,见识过这种顶级男模男色的她,这么近距离看着眼前的男人,仍然忍不住感慨一句——
极品!
真真是男人中的极品!
要是脾气没那么臭,别总是黑着一张脸,就更好了。
就像现在,那张气死人不偿命的嘴,只安安静静用来吃她做的饭,别再用来怼她就很好。
不知道是不是气氛太好,某个一直在脑海中盘旋的念头,这时就更止不住了,她盯着男人的侧脸,鬼使神差蹦出来一句——
“程锐,你有没有想过,半年之后,我们不离婚了?”
程锐猛地抬起头来,直勾勾盯着她,目光灼灼的,“你想反悔了?”
“也
不是……”
文殊兰抓着搪瓷杯,假装自己在喝水,避开了他的视线,耳朵却悄悄红了。
红得像小辣椒,煞是好看。
程锐直勾勾盯着她红彤彤的耳尖,突然福如心至般,然后,嘴角不自觉咧开,“文殊兰,你为什么不敢看我?”
“你有什么好看的,我早就看腻了。”文殊兰还是不看他。
更确切地说,拒绝跟他对视,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到底在心虚什么。
程锐直接伸手过来,一把捏住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掰过来,跟他面对面,不许她躲避。
然后微微倾身,凑过去,盯着她的眸子,语气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喜悦,“文殊兰,害羞什么?脸都红了,该不会爱上了我吧?”
不对。
她以前就疯狂迷恋他,只不过这阵子不知道哪根筋抽了,见到他跟老鼠见了猫似的,恨不得躲得远远的,还老把外头的男人挂在嘴边,一次次挑衅他身为男人的容忍度底线。
还以为她移情别恋了,原来是跟他玩欲擒故纵?
他就说嘛,甭管是季森还是欧阳琦,什么翩翩公子绅士风范,说白了就是弱鸡,风一吹就倒,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哪能跟他比?
但凡她眼睛不瞎,肯定能看出来,他才是最好的。
“你现在终于不瞎了,知道自个儿只爱我一个了?”
“噗……”
文殊兰一口水,当场喷出来。
这家伙的脑子里,是不是脑补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我什么时候爱过别人?”
程锐满脸的笑容无限放大,嘴角简直咧到了耳朵根,“文殊兰,你终于承认了,你就是爱上我了,而且只爱我一个!”
“不可能!”
文殊兰从不否认,眼前的男人是个好男人,跟他在一起很安心。
他不温柔,但为人正直,品貌端正。
不像某些臭男人,享受着女人的伺候,骨子里又看不起女人,娶个女人回家,把对方当生育机器和免费保姆,还不许女人出去工作,觉得丢人现眼,自己又没什么本事,还把自己当大爷,觉得女人在家啥都不干,纯靠他养活。
文殊兰宁可单身到老死,也不愿意被这种臭男人拖累,蹉跎一生。
老天爷让她重活一回,可不是让她当娇妻,靠男人养的,让她在家当家庭主妇,相夫教子,那比杀了她还要命。
在这一点上,不得不给程锐点个赞。
他嘴上从不赞成她天天外头跑
,但至少行动上是尊重她的,在她遇到麻烦时,也像一个英雄一样站出来,无条件维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