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有佳人,容华若桃李。
看到白鹿。
阮宁脑海里,莫名的冒出,以前很喜欢的一句诗。
恍悟。
难怪那混蛋整天将媳妇挂嘴边。
只是,这白鹿漂亮是漂亮,气色却比较差。
阮宁早知道,秦向河小姨子,即唐怡,前阵子生的大病,是来自于家族遗传,白鹿也一样。
不是说白鹿手术很成功,快康复了吗。
可看这脸气色,不太像啊!
好奇之下,吃过饭,就让人去医院打听了下。
真的纯粹出于好奇。
得知白鹿如“传闻”中那般,身体也在慢慢康复中。
意外的,打听到另一个消息。
说白鹿因这个病拖的太久,发现的晚,虽然手术很成功,可身体底子此前熬垮了。
在身体完全康复前,有诸多忌讳。
什么不能劳累,不能长途奔波,情绪波动也不能太大。
尤其是这最后一条。
能引起情绪波动大的事,可太多了。
其中,就有两口子不能太冲动。
阮宁算了算。
从白鹿离开茅塘,到秦向河找去南宁,发现白鹿得了大病,然后动手术,再到现今白鹿仍有些病恹恹的。
就是说,至少三年半,秦向河和白鹿没过夫妻生活。
如此。
那混蛋上次在高海喝醉,迷迷糊糊像个……饿狼一样的急不可耐,就能想通了。
只是,这混蛋就算再几年没满足,也不能趁喝醉,对别人乱来吧!
她有点怀疑。
那混蛋第二天,说完全不得记得喝醉后的事,是不是装的?
反正,便宜全占了,还能不认账……
“小姐?小姐!到鸿宾楼了。”
忽然。
前方传来吕伍妹喊声。
靠着车窗玻璃,纷乱想着的阮宁醒神过来。
望向窗外,果然到了约好的鸿宾楼。
车停稳。
她一整表情的推门下车,没让伍妹和小欣跟在身边。
走进饭店门口,她蓦然的身形一滞。
想到。
孙晴曾说,那混蛋以前在香港就喝醉过一次。
是其和兰姐帮忙给送去酒店的。
她记得高海那晚,兰姐在楼下吐得死去活来,孙晴急吼吼跑出去,没多会,就气喘吁吁回来,火急火燎的。
中间,还有意无意的跟她打听,有没有出什么事?
当时她还奇怪。
孙晴却称,是秦向河喝醉后会乱动什么的。
莫非。
在香港喝醉那次。
就曾经对孙晴毛手毛脚,又搂又抱又亲又……
还好。
那晚听孙晴问,她立刻应付过去。
否则,但凡表现出点什么,估计,很容易惹得孙晴乱联想。
不对啊!
明明是那混蛋的错,她担心个什么劲!
最让她郁闷的,偏偏,对这件事,只能吃个哑巴亏!
阮宁拧着眉,咬牙切齿,恨得能再次回到那晚。
定要那混蛋付出血的代价才行!
“小姐?”
听耳边传来喊叫,她转头,见伍妹不知何时到了跟前。
刚要开口责备,发现,自己就站在大厅往楼上去的楼梯旁,看伍妹神情,她似乎在这站一会了。
或许,是从南宁坐车来燕京,路上不小心感冒的缘故。
整个人都有点恍恍惚惚的。
“我没事,在想一些事情。”
阮宁对伍妹挥了挥手,抬腿登上楼梯。
位于三楼的鸿宾楼包厢,非常有特色。
仿古凉亭,并以布幔屏风阻隔。
其间,是两道架高的木板路。
之前来这鸿宾楼,觉得,不愧是燕京,连饭店都如此有底蕴,也处处透着新奇。
她还打算,将一些优点引进到宁园里的。
可去过荣华楼后,顿觉得,鸿宾楼虽然装修布置有特色,但论到细节和服务上,就比荣华楼差远了。
单说菜单这项。
见了荣华楼的豪华册子后,再看看面前桌上这张白板纸,仿佛将整个酒楼档次都拉低了。
而且,荣华楼特制碗筷,以及贴心的餐巾纸,都让她感到惊艳。
为此,也更加恼火那混蛋起来。
是。
荣华楼是给白鹿开的。
但也没必要把这些东西全给媳妇藏着掖着吧。
“宁姐,你饿了么?饿的话,先点菜,我们吃完再聊也成。”
听响起的一声爽朗话音。
阮宁视线,从桌上菜单,移往对面。
到底是新闻主播出身,不光相貌长得好,声音也比较好听。
就这两点,比那混蛋好强多了!
阮宁当即皱了皱眉。
最近,好像不知觉的,总时不时提起那混蛋……
察觉到对面望来的诧异目光,她立刻收整心神,淡声笑道,“鸿宾楼有几道菜做的挺不错。我在想,能不能给请去宁园?”
对面男人,闻声脸色微微一变,“这鸿宾楼是我一个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