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亲队在下边走,二人一狗……一狼在山上急行。
边走边说,很快就跟凌四平拟定下了初步计划。
银四脑子不那么好使,但这一路也真没白跟着。
古代未开发的山岭地脉宝藏固然多,山林中的猛兽毒虫更多。
每每遇到拦路的,即便是现在的一级保护猛兽,也干不过银四。
又再翻过一个山头,此时送亲队已经被甩的看不到了,日头也更加偏西。
居高望远,终于发现了一个小村落。
离得稍近些,我让银四待在原地,他这副狗样,下到村子里,要么被人民群众打死,要么把老百姓吓死。
再则他待在高处,还能观察状况,及时传递情报。
下山前,我脱了自己的衣服,只剩一条大裤衩。
凌四平穿的道袍,本来也不应该在这个时代出现,但总比我原本的穿着要好些,所以也就不改扮了。
下了山,来到村口。
说是村子,实际最多不会超过十户人家。
而且每家每户都静悄悄的,像是压根没人居住。
凌四平把双手插在袍袖里,瘪瘪嘴,说:“要说这个时候的人,可比咱那时候睡得还早。”
我本来还想说这是不是荒村,一下被他点醒了。
放眼望去,两人选了其中一户门庭相对敞亮的人家,敲门进去之后,我总算见识到了凌盗爷的牛掰之处。
本家出来开门的,是一个和我身形差不多,光着膀子,只穿了
一条麻布裤衩的男人。
这人一张嘴,我就觉得特别扭。
而且,心里对一些事也更捉摸不定。
对方说的像是河南话,但又和现代河南话不一样。
总之我能听懂意思,但就是觉得别扭。
凌四平原本的口音,带着一股陕西味儿,就只听对方说了两句话,立马就变了口音。
不光巧舌如簧地给我俩编造了身份,说话吐字,简直就跟男主人是老乡一样。
最让我佩服的,是凌盗爷并没有说借宿之类,而是说,某将军嫁女儿的队伍即将经过,我俩负责头前探路。
天黑送亲队就在附近扎营,让男主人帮忙想法准备些新鲜吃食给新人。
说到衣服,凌四平说我们赶路时遇到了饿狼拦路,缠斗时我的衣服被狼给撕了。
唯一一点,凌四平差点露出破绽的,就是在男主人相信他的说辞后,他伸手就往怀里掏。
我赶忙拦住他,也学着男主人的口音,含糊地说,等我们本家主子到了,少不了给他家一些铜贝。
男主人本来还对我们的身份存疑,而且似乎对什么将军嫁女的也不在乎,听我说到铜贝,立时眼睛放光,态度转变相当大,先是把我们让进屋,跟着去给我找衣服。
我赶紧对凌四平说他刚才差点犯错,我问他,刚才是不是想掏金子来着?
凌四平一拍脑袋,说险些忘了,即便是我们那个时候,用的也还是铜币,金银唯一
的用途,貌似就是给女人打造首饰。
他忽然问我:“哥哥哎,你许给本家的是铜贝,难道说,这会儿是商朝?”
我低声说:“我也是蒙的,你没听见本家说的是哪里话?”
凌四平点点头:“是了,那送亲队虽然看来有些寒酸,但在这个时候,怕也是少有的。有兵丁随行护送,必定是王侯将相。这些人的闺女,不会嫁给老百姓,这么长途跋涉的嫁女,多半是要送往皇都,嫁给朝臣的。
这里是河南地界,武王伐纣之后,便迁都陕西,到了东周,才又定都在洛阳。也就是说,这个时候,要么是西周之前,要么是西周之后。东周离咱那会儿近,河南人的口音和本家主人有差别,这么算起来,这会儿倒应该是西周之前了。”
他分析的头头是道,我却越发心神不定。
将军往皇都嫁闺女,未必就是嫁给朝臣。
凌四平要真敢想,为什么不想想新媳妇是嫁给皇帝的呢?
还记得发现季雅云的墓室里,那狗皮中残缺的女活尸,曾对我说过一番奇怪之极的话。
说我是帝辛子受。
末了见到季雅云,竟说她是妖妃,是贱人……
那女活尸的身份之谜还没能解开,但就我有限的历史知识,所知商纣时期,和帝辛同样有名的,似乎是一个被人千古唾弃的女子……
本来已经睡下的本家女主人,也起了床,找了衣服给我以后,两口
子开始忙活准备吃食。
看着天色渐暗,我有点担心:“他们会在这里扎营吗?”
凌四平笑道:“放心吧二哥,我担保他们不但在附近扎营,咱要找的人,多半还会自己送上门来!”
我看看外边的院墙,再看看屋里的摆设,摇头道:“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怕是看不上眼这陋室啊。”
“非也非也。”凌四平摇头晃脑,“我看二哥你是想多了,就算咱们那个时候,又有几个老百姓能住上砖瓦房?
即便他徐某人得到皇上重用,也无非家里的院子大点儿,又有多富丽堂皇?这个时候,连当兵的都穷得只能穿裤衩,就算是将军,家里条件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