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妙立即站了起来。
“他如今在哪里?”她声音威严沉怒。
“如今人已经被带去了清风寨!”红罗面色凝重道。
“想不到当初来不及收拾的小杂鱼竟然敢如此胆大包天!”红罗简直咬牙切齿。
“我先行一步,你点一千精兵立刻跟上!”
沈妙说完话,人已经一阵风般出了门去。
红罗追到门外,只看见沈妙纵马而去的背影。
清风寨的情况,她们差不多已经摸清了,只是还没抽出时间来清理而已。
清风寨是地处一线天山中的一处山寨。
本来寨中人只有百十口,去年灾后百姓活不下去,有许多百姓投靠了清风寨做了山匪。
新任的大当家据说是叫吴灾,令人意外的是,是个男的。
本来寨中的一团乱象在他到来后顿时一清。
他将山寨管理得井井有条,寨中如今俨然一片世外桃源之景。
沈妙上来时更是验证了这一事实。
整个清风寨建在靠近圣女峰的地方,在山势最陡峭的地方安了一处山门。
其内如今已经种上了各种农作物,又引有水渠。
天色近晚,四处一片昏暗,在田间劳作的山民三三两两从田间地头往寨中房屋之处走去。
寨中房子多为石头和木头建造,一座座,一排排,少说也有数百间。
有多数石屋都冒起了炊烟,在这四月底的天色里显得有些缱绻。
沈妙悄无声息地摸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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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虽然是山匪,但效率还是蛮高的,天还没黑便整出了个新房来。
大红的喜字贴在正堂,就连房间的幔帐和床单被子都换成了大红色。
李浩然坐在那里看他们忙活,真是又急又气。
“新郎倌吃些东西吧,要不然晚上可没有力气。”给他端饭进来的是个约有四五十岁的男人。
他头发已几近全白,满脸沟壑丛生,脸庞黑红,说话中气十足,一看便是个这时代农民的典型特征。
那男人嘿嘿笑着,将一副碗筷摆在李浩然面前,接着从食盒里端出了两盘子菜并一碗饭。
一盘竹笋炒肉,一盘寻常的小青菜。
来时李浩然看了,这大山里长着很大一片竹林,估摸他们这里最常见的菜式便是竹笋了。
看着菜式虽然简单,但做的看起来也颇有滋味。
李浩然只略想了一瞬,便举筷吃了起来。
反正路上这二十来天一路急行,几乎没有正经吃过什么饭。
带的干粮不是煮就是烤,这些家常小菜可是如何也吃不上的。
那男人见李浩然肯用饭也是高兴,自顾自在一旁坐下了:“郎君看来是个爽快人,这自然是非常好的!”
李浩然哂然一笑,不发一言。
“我姓宋,你可唤我宋伯。我和你说,我们大当家可是全寨中顶顶好的男人,虽然他这爱好迥异……呵呵,是吧,但也不妨碍他人品贵重!”
“自他来后,咱们清风寨可是焕然一新!女人再不敢明目张胆地打骂男人,说话干事也和和气气地了!”
宋伯笑呵呵地道:“山下的太平日子咱是不想了,要是能一辈子在这寨子里住下去,倒也算个不错的归宿!”
“以往咱们总寻思着什么样的女人才能配上咱们大当家,现在咱们大伙儿才知道,原来大当家喜欢的是郎君这样儿的,呵呵!”
李浩然:这踏马是让我吃还是不吃?你在这旁边说这话让我怎么吃得下?
李浩然将筷子重重在碗上一磕,发出“铛”的一声。
吓了宋伯一跳。
“喔哟郎君你不要生气,是不是宋伯哪里说的不合适惹你生气了,不要气不要气,你这样神仙一般人物就合该配咱们大当家这样的少年英雄!”
“我这就出去,你慢慢吃!”
宋伯忙不迭退了出去。
另一间屋子,吴灾正把玩着手中的一个玉佩,见宋伯走了进来,便朝他一笑:“宋伯,那人可吃了?”
宋伯见了他,一张老脸笑的如同菊花一般:“吃了吃了,我眼见着他吃了好大一碗呢!”
吴灾闻言脸上也露出个笑来。
“辛苦宋伯了!”
“大当家,您难道真的不想找个好女人成家吗?您若为了一时之气而与那位郎君成了亲,恐怕以后……”
宋伯忍不住又劝了一句。
“男人吗,还是嫁个女人生个孩子方为正途啊,要不然晚年没个孩子傍身,得多凄凉啊!”
宋伯语重心长道,浑然没有注意到吴灾收了笑容的脸上已阴云密布。
“宋伯,你今日话有些多!”
宋伯听到大当家阴冷的声音这才如梦初醒,忍不住后背泛起了冷汗。
他抬眸便瞧见了吴灾冰冷的眼神。
他滴个老天奶,他怎么忍不住劝起大当家来了,他可是忘了当初大当家一身鲜血如同魔星在世站在山寨顶上的威风了!
“是是是,怪我话多,大当家勿怪,我这就走,这就走!”说着匆匆出了门去。
直到归家这才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