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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章 狼烟刚平(1 / 2)


卫鞅逃走的消息很快上报到了公叔痤耳中,同时在城内某处荒废的老宅中,找到被捆成粽子的三名相府亲卫。

公叔痤双眼眯成了一条缝,表面上海不扬波,心里却掀起了狂涛骇浪

第一个问题:是谁救走了卫鞅?

对于卫鞅的才能与抱负,别人不清楚,但公叔痤却是门儿清的。这样的人才,公叔痤自己都想留为己用,舍不得杀掉。

为此,甚至不惜冒着触怒魏侯的风险,前去为卫鞅求情。

公叔痤清楚卫鞅这种大才,对一国诸侯的重要作用,毫不夸张地说:得一人可以兴一国,失一人可以亡一国!

公叔痤的震惊在于,除了生就一双识人慧眼的自己,还有谁?还有谁?还有谁也盯上了卫鞅这块肥肉?

是谁?

是谁在安邑这座天下第一雄城之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绑架就绑架,想救人就救人?

是谁?

是谁通过攫取卫鞅这种经天纬地之才,图谋建立诸侯一般的功业,实现其吞天括地一般的勃勃野心?

公叔痤首先怀疑的是公子缓,魏侯击的小儿子。

要知道当初公叔痤把卫鞅宝贝一样藏在府中,是魏缓几次三番到相府要人,向魏侯进言,最终把卫鞅派往了中山。

魏缓之所以死盯着卫鞅不放,那肯定是瞄上了卫鞅的大才。而现在卫鞅神秘失踪,魏缓第一个脱不了干系。

公叔痤其次怀疑的是赵国人。当初赵国人为了离间魏侯与吴起的关系,把整个安邑搅得风生水起。

赵国人非常善于使用这种阴谋诡计,几次三番在安邑搞事情,更何况目前魏齐大军双双逼近赵国,保不齐赵国人又故技重施。

但目前这些都是猜测,并没有证据。

第二个问题,是谁想栽赃老夫?

对手太狡猾了,太会选时间了,选择在誓师大会的前夜动手,看准了国有大事,举国上下手忙脚乱、顾此失彼,从而达到顺风张帆、借水行舟的目的。

利用相府送饭的时机,绑架并假冒相府亲卫,趁机移花接木、偷梁换柱,救走卫鞅。

公叔痤重视卫鞅,甚至不惜触怒魏侯,试图救下卫鞅一命,这是安邑魏廷众所皆知的。

既然你公叔痤如此喜爱卫鞅,那么,谁能保证这次不是你自导自演、贼喊捉贼呢?

既然你公叔痤在魏侯面前竭力吹捧卫鞅的才学,那么你私藏下这样的人才,居心何在?意欲何为呢?

第三,如何向魏侯交代?

卫鞅被救这事,要不要向魏侯汇报?该如何向魏侯汇报呢?

卫鞅的重重守卫之下被人救走,作为相国,公叔痤失职失察之罪不可避免。

就算是相府亲卫失手被擒,但对手是利用了相府天天送饭这个漏子,这个没错吧?

探视卫鞅,是公叔痤在魏侯面前争得的特权。而你公叔痤却把君主给的特权硬生生搞成了防卫漏洞,这事怎么向魏侯交代?

中山君魏挚的一众臣属,总计有数十人要被斩首祭旗,在这关键时刻,少了一颗脑袋。

如果战胜,还则罢了;如果战败,少不得要追究每一个环节的责任。

祭旗时少砍了一颗脑袋,导致大军伐赵失败,这个理由很合理吧?

那么你公叔痤该当何罪呢?

公叔痤越想越后怕,越想越惶恐,为今之计,必须尽快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

思虑再三,公叔痤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隐瞒这件事情!

公叔痤之所以敢这么做,主要基于三个判断。

其一,大军出征在即,戎事倥偬,千头万绪,没有人会注意祭旗的死囚之中,有没有卫鞅这一号人物。

其二,找一个替死鬼绑在死囚堆里,也不会有人看得出来,一样可以蒙混过关。

其三,对手既然是暗中营救卫鞅,必然不会再让卫鞅在魏国抛头露面。

公叔痤说干就干,立即从死囚牢中选了一人,扮作卫鞅模样,与其他中山死囚一同押入刑场,等候祭旗问斩。

同时,公叔痤痛下辣手,将三名送饭的亲卫、当夜值夜的狱卒等人,全部秘密杀人灭口,将牢狱逃人这件事,彻底地隐瞒了下来。

安邑郊外。

旌旗猎猎,战车粼粼,马鸣啸啸,鼓点如雷,士气如虹。

魏侯击亲自主持誓师仪式,经过一整套纷繁复杂而又庄重虔诚的仪式,魏侯庄严地下达命令:

“祭旗!”

一溜数十名白衣囚犯的脑袋被死死的按在了砧板之上,一脸横肉而又冷酷无情的刀斧手,高高举起斧钺,双膀较劲,然后猛地劈了下去。

数十颗人头骨碌碌地滚在当场,数十条血练喷射而出,洒在早已准备好的一面面“魏”字大旗上。

赳赳雄断、凛凛威武的魏军,大踏步地离开点将台,穿过轵关陉,通过南阳地,迅猛地向刚平城扑去。

安邑的誓师大会只是一个出兵的仪式,魏国的主力大军,早已在大梁、邺城一线聚集。

就在安邑誓师的同时,魏军主力已经越过济水、濮水,穿过小卫国腹地,直扑黄河西岸的刚平城。

与此同时,齐国的大军也出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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