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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猫耳黑漆漆(10)(1 / 2)


“我才二十一岁,才没有三十岁。”云小筝看着被自己气到炸毛的达米安小声嘀咕,“对不起嘛,你也说了,我没有你聪明嘛,你就容忍我一点点,我马上就要学会了,你看!”

云小筝用达米安给她的短刃努力挽了一个不太标准的刀花,眼看着就要完成,一个手抖,短刃“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眼看傲娇小少爷要被自己气成浑身扎刺的河豚,云小筝眼明手快,把在旁边趴着晒太阳看热闹的包大人一把捞起塞到对方手里。

包大人:“喵?”铲屎官的手速什么时候这么快了?

气到想杀人的达米安冷不丁被塞了一手毛绒绒,爆炸的欲望刚升起,就被手里顺滑光亮的皮毛、柔软温热的身躯打断施法。条件反射地撸了两把,剩下的气也消散得差不多了。

“好啦好啦,达米安老师,是我这个学生太笨了,你不要生气了。我给你做点心吃好不好?你有什么喜欢吃的东西吗?”

“你为什么总想让我吃你做的东西呢?有钱赚?”难道是想在食物里下毒?太小儿科了吧?是把他们当傻子嘛?

云小筝不好意思地笑了:“我没有什么特长,也就会做点吃的了。你们是我的邻居,还帮了我,给你们做吃的不要钱。”

哪怕韦恩一家并不是她在这个位面世界的锚点人物,对于友好善良的邻居,她也愿意付出同样的善意。

“这么说,你做的东西很好吃?比阿尔弗雷德做得还好?”

阿尔弗雷德来自有“美食荒漠”之称的日不落帝国,但本人受过正统的管家教育,厨艺自然是有一手的。除了韦恩庄园举行宴会,日常生活中韦恩一家的一日三餐都是由阿尔弗雷德一手包办的,只是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突发事件而变得破破烂烂。

其实,这也是为什么阿尔弗雷德坚持在夜巡后,叫一家子起来吃早餐的原因——人类不能总当夜行哺乳生物,得过点属于人类的正常生活。

云小筝回想起早上美味的烤牛小排和香煎三文鱼,吸了吸口水:“没法比较。阿尔弗雷德很擅长西餐,我更擅长中餐,还有各种小吃和饮品。”

“你应该知道华国有‘美食国度’之称吧。我们有句老话,叫‘民以食为天’。在华国,只有好吃的东西,和经过处理后好吃的东西。如果某种食物在华国流行不起来,只有一个原因——它太难吃了,食神下凡都救不了的那种。”

达米安有一点心动。

在刺客联盟的时候,食物这种东西仅仅只是为了维持生命和战斗力的工具,不需要为美味和口感之类没有价值的附带品而浪费时间。因此大多数时候,他吃的都是一种经过处理后的营养剂,100毫升的密封管子,里面是浓稠发粘的绿色糊糊,包含他所需要的一切营养物质,只是味道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偶尔出去执行任务,他也会摘一些无毒的野果子作为补给,已经算得上难得的零食。

极少数时候也会有大餐出现,然而往往是作为上礼仪课的道具,或者是充当某种环境布置。他往往神经极度紧绷,更别提去享受食物的美味了。

因此,实际上,达米安在来到父亲身边,脱离刺客联盟之后,是蝙蝠家最爱美食的人之一。只是这种东西,就不能表现太明显了,不然有损他最优秀的罗宾、蝙蝠侠披风唯一继承人的形象。

再说了,就这么一个弱到刀花都不会转的女人,他一根手指都能摁死她,怕什么?

“你最好没有夸大你的厨艺,否则我一定会……”怎么办?随便打她一下怕不是都能把她打死。达米安最后只能做出一个威胁的表情,冷冷地哼了一声。

云小筝只对别人的恶意敏感,而在达米安眼中,众生平等,都是弱鸡,看不顺眼就直接干掉好了。哪怕现在有蝙蝠侠约束,多年来刺客联盟教导的习惯观念也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

因此,年仅十岁的达米安一米三七的个头,配上一张气鼓鼓的包子脸和绿眼睛,实在很难让云小筝产生什么畏惧感,她完全没有把达米安的威胁放在心上。

傲娇小少爷嘛,巧克力脆皮,外表又黑又硬,内心柔软又甜蜜,标配。

云小筝拿出大学兼职家教哄小朋友的耐心,两人一个说一个不耐烦地应着,开开心心往外走。走到大门口,正遇上了接到消息一路飞车回来的大少——迪克·格雷森,代号,夜翼。[评论区配图]

迪克是蝙蝠侠的第一任罗宾,连“罗宾”这个称号都来源于母亲对他的爱称。原本出身于马戏团空中飞人表演家族,被称为“飞翔的格雷森”。父母因黑帮报复去世后,辗转被布鲁斯收养,两人白天父慈子孝(大雾),晚上一起化身“活力双雄”并肩作战。由于原本是马戏团演员,他的体术还多了一些类似体操或杂耍的动作,动作十分灵活。甚至当年初出茅庐的蝙蝠侠有很多利用绳索飞檐走壁的技巧,都是迪克教的。[评论区配图]

“达米安,你要去哪里?”作为家族大哥,迪克对自己的这几个弟弟有一种天然的责任感,对于这个在自己单飞后才突然出现、来到家不久弄出一串鸡飞狗跳事件的最小弟弟,倍感头疼。

“不用你管!格雷森。”

糟糕,头又开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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