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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7-88(2 / 4)


如何新奇好看的梗,如果一个看了一千遍一万遍,他还会觉得新奇好看吗?

这是为什么很多人要呼吁保护原创,反对抄袭的原因。他们要保护作者的自我创作能力,也要保护他们自我创造的意志。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时候,法律要在借鉴和抄袭之间划一条分割线的原因。其实法律或者道义从不阻止一个人从既有的作品或者知识里面学习什么,它们禁止的是对自我创作能力的摧残与扼杀。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和对于抄袭剽窃的惩处,本身是在保护被抄袭者自我创造的意志,阻止抄袭者对于自身自我创造能力的舍弃。

《深红》之后,随着国内在文化娱乐业上面与世界的接轨,国家加强了对于这方面的控制和管理。而同时伴随而来的就是过去几十年都没有过的专利官司热潮。整个社会好像是要在短短的几年内打完过去十年遗留下来的各种侵权官司。

丁诚工作室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解散的,而且被树成了剽窃案件的一个典型。他在这四年之间经历了整整六场侵权官司,其中后面四场都是由著名的知识产权律师李泽维经手。这六场官司让一位前途远大的知名编剧身败名裂,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也让李泽维声名大噪,成为知识版权法律领域的一根标杆。

而从丁诚被起诉的第四场,李泽维就开始在一般的赔偿之外提出一个额外的要求,要求对丁诚执行一个新概念的资格刑,就是“剥夺公众商业发表权利”终生。

此时诸如此类资格刑的种类和在国内实施的实例还是不多的,不过在第六次官司的时候,李泽维提出的要求终于被法院接受。

丁诚被判“剥夺公众商业发表权利”四十年。在这四十年之间,他不能以自己创作的任何涉及版权归属的内容进行发表和获取商业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小说,剧本,影视和其他改变授权的相关行业如游戏文案等。

这场官司的胜利震撼和震慑了整个行业的同时,也让许多人心思活泛起来。从那之后,版权官司对于抄袭剽窃者的威慑力大大增强。

当然,这都是后话。

此时林舒看着电视之中主持人对于《深红》的褒扬,却是觉得《深红》的创作者和制作人一定想不到,这部剧本身会对未来国内的文化产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

可见有时候,优秀的创作本身就是对于抄袭剽窃的无情嘲讽和震慑。

不过此时林舒的心思却并不在这些事上面。

因为他家伪正太又给他惹事了。新学期开学没两个月,居铭丰这家伙就在月考卷子上面画了三百七十二只大大小小形态各异的乌龟,硬生生把班主任气得把他揪去办公室训了一个上午,然后罚站了一个下午。

小学的试卷确实很简单,居铭丰做完全卷也就大概需要个十分钟左右,但是林舒不明白他到底怎么做到在剩下的二十分钟内画出三百多只乌龟的,算起来差不多平均四秒就要一只——一场考试虽然是一个半或者两个小时,但是一般考试开始半个小时之后就可以交卷了。居铭丰一向都是第一时间交卷的。

他终于无聊到开始挑战自我了吗?

当然,林舒觉得一副怒不可遏却连乌龟的只数都输出来的数学老师也很无聊很让人无语。

但是不管怎么样,这种肆无忌惮的行为总归是让人生气的。所以林舒整整两天没有理会居铭丰,没接他电话也没跟他说话,让他自己好好反省一下,受点教训。

结果周五早上,居铭丰无奈之下,自己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个龟壳盖在书包之上,并且背着到了学校,一副哀痛欲绝地对老师表示:“老师我错了,我已经深刻反省过了。林舒已经两天没跟我说话了,所以原谅我吧!”

一办公室的老师直接惊呆了。林舒和居铭丰的班主任本来还板着脸,结果板着脸肌肉抽动了半天,最后还是没忍住笑了出来,然后猛然轻轻打了一下居铭丰的肩膀,又好气又好笑地说道:“看你这样子就是一点都没反省!活该林舒不理你——别带坏同学了,回教室去!”

回到教室的居铭丰就欢快地向林舒报告:“我认过错了,老师也已经原谅我了!”

林舒:“……”

088:

方志河第二次出现在星泽的时候,报价已经到了三千万。一下子跳了将近四倍,可以预见飞信对于未来平台有多么势在必得。

然而林舒并不为之心动。

他知道飞信这样做的原因,其实不过就是飞信引擎在防盗方面遇到了挫折,因此试图通过一些更加快速有效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在对方看来,星泽其实就是一个小公司,用钱砸也能砸下来,自然不需要多做担心。

可他们显然不明白,不只有他们飞信的老总才是目光长远,志向远大的。飞信当年也是一个破落得只有连服务器都只能租用的小公司,最终能够发展到现在的这种规模,原因不过就是因为创始者的野心和坚持。

这一次谈判自然还是极为不顺利。林舒是绝不可能把未来平台转让出去的,毕竟他不是为了赚一票就走,而是希望长期而稳定地积累资本。

但是飞信方面也并不死心,所以还是在极力说服星泽,并希望星泽方面能够坐下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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