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闹市以后,两人就又从马上跳下,先是随意找了家客栈,给了店伙计一些碎银两,吩咐其好生照顾那两匹从杨府牵出来的骏马,就出门逛街去了。
陵州城的风土人情和荆州城大不一样,像是街上的一些类似奇巧的小物件,更是让杨应惜和小云大开眼界。
二人这次是精心策划许久的出逃胭脂郡,身上的财富自是充足,看到一些稀罕的物件,索性就全都买了下来。
还不到半个时辰,两人身上就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玩具”,每人手里还拿着一串儿糖葫芦。
咬下一颗山楂,又故作潇洒的甩了下束发用的发带,杨应惜开口说道:“小云呐,就问你公子这扮相到底帅不帅?”
可还没等小云张嘴奉承,就见杨应惜身上的玩具噼里啪啦的就掉了一地。
小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往其他地方看去,不是她不想帮忙把东西捡起来,只是心高气傲的自家小姐长这么大还从来没出过糗,她要是上前帮忙的话,小姐指不定会有多么尴尬。
就在杨应惜有些发懵的时候,正在旁边摊位上的一个年轻人却是注意到了这一幕,年轻人微微一笑,直接走到杨应惜旁边,轻笑道:“这位兄台还愣着做什么?还是赶紧把东西都给捡起来吧。”
说完,这个大白天却背着一把大剑的怪异年轻人就率先弯下腰去,帮忙去捡那散落了一地的物事。
等到杨应惜反应过来,年轻人已经将所有东西都给提在了手上,将东西重新交给杨应惜,年轻人就说了声告辞,然后消失在人海中。
站在原地的杨应惜此刻脸色却是微红,若是仔细看去,俏丽极了。除了自己父亲,还没有男人曾碰到过自己,可刚刚接过东西的时候,两人的手掌却是轻轻的碰了一下。
不过,她好像并不反感呢。
嘴角轻轻扬起,杨应惜喃喃道:“好个奇怪的家伙儿。”
……
话说林修在帮那位明显和自己一样涉世未深的兄台捡完东西后,就迅速隐没在人群里。
萍水相逢,一笑了之。
因为远离了归元宗,他也就不担心望江剑会暴露了,直接就把剑给背在了身上。
眼瞅着天色慢慢暗了下来,看着荆州城的大街上人数却并没有减少的趋势,这让林修想起了怀宁城。
悠悠一
叹,旋即不再多想,有些事情并不是光想想就能解决的。
读万卷书,怎么也比不上行千里路。这一路走走停停,着实是让林修这个原本只是生活在怀宁城里无忧无虑的少年领略了一把人生百态,世事无常。
世间冷暖,人情自知。
早在他还在怀宁城的时候,眼里就那一亩三分地大小,慑于林家的威严,基本上所有人在他面前都是一副和善的面孔,至于这笑里又有几分真,几分假,那时的他哪里分的清啊。
虽说也曾经被家族里的一些人冷嘲热讽,可那些终归都有个度,哪里比得上这真正的在红尘里摸爬滚打一遭?
不知道怎么回事,林修突然想起来还在山上的时候,陆明远对他说的一番话。
陆明远告诉他,穿过了东海过后,有另一片域界,那里的人不认生肖,而是认星座。
而星座里又是以水瓶座的人最为纠结,他们往往对于别人的心思都能揣摩个大半,可是在现实里却又只能看透不说透,久而久之,这些瓶子就都给憋出了神经病。所以说啊,平凡是真,简单是福。
摇了摇头,林修不再去多想其他,回到自己暂时入住的客栈,找了个临窗的位子,又随意叫了两个小菜,就那样欣赏起窗外的众生万相起来。
此刻正是饭点,客栈的生意那是相当红火,基本找不到一个空位。一伙儿身穿上好绸缎,腰佩宝剑的富家公子哥在客栈外下了马,马踏流星的步入客栈。
其中一个富家子弟约莫着应该是个将种子弟,双手紧紧的按在剑鞘上,作出要拔剑的姿态,然后冷冷的扫了客栈众人一眼,嚣张道:“还不都给我滚蛋,没看到我们哥儿几个要吃饭吗?十息的时间要是你们还不滚出去,我告诉你们,今天就甭想回去了。”
嚣张公子哥仗着自己父亲是荆州的一位实力强大的存在,欺男霸女的事情做起来那是轻门熟路,更别提只是在酒楼里赶下人了。
就在他还要接着显摆显摆自己的“能力”时,一道温润的声音突然自其背后传来。
“各位,你们吃你们的,我这位兄弟和你们开玩笑呢,你们可千万别当真。”
说话的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不过这年轻人的眉眼看上去却是相当不俗。一群人隐隐间竟是以其马首是瞻,在他发话过后,就连那先前嚣张的喊话公子哥都乖乖闭上了嘴,甚至不为人知的往后退了一步,刚好把年轻人给凸现出来。
都说将门子弟只知道
惩凶为恶,可是这份察言观色的本事,那也是个技术活儿啊。
就像好多人抱怨自身出身不好,可是就算他们投胎得到了一份少年富贵,那也不见得就能守的住,天下熙攘,皆为利往,哪怕是那些纨绔子弟,打小却也都懂得怎么逢迎拍马,总之,做人,都不容易。
就在那年轻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