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准备就绪,叶凌霄带领五百精兵趁着夜色出了居月关城门。
谢成负责坐镇。
月黑风高,星辰云蔽,正是夜袭的好时机。
叶凌霄和所有精兵都没有穿甲,也不骑马,均一身黑衣,小心翼翼的避开了鞑子先锋营的斥候。
最近的时候,他们和斥候只有不到一丈的距离。
趁夜,数百人训练有素,不发出任何声响的急行,半个时辰后,到达鞑子主要营地外。
鞑子大概做梦也没想到什么人会胆子这么大,敢到有二十万大军的地方来抢马。
按着已经掌握的消息,鞑子的战马分布在不同方位的几十个马厩中。
他们的目标是其中四个马厩,总数八百,三百公马,六百母马。
母马耐力好,鞑子行军用的大部分都是母马,只有最精锐的骑兵才会骑公马。
马的嗅觉很灵敏,母马闻到发情母马的气味也会被诱发发情,变得躁动不安。
叶凌霄利用的就是这点。
确定好目标马厩,叶凌霄迅速分好了任务,五百人按计划分头行动。
不一会儿,闻到气味的母马开始蠢蠢欲动,嘶鸣,响鼻的声音不绝。
夜色中传来几声诡异的咕咕叫。
这说明第一批专门负责捣乱炸营的士兵已经得手,并且成功撤去了安全位置。
得到信号后,叶凌霄和士兵们一起暗中拆了身边马厩的护栏,这里面,清一色全是公马。
很快,最靠近鞑子营地的那个方向的马厩发生了骚动,有马匹冲了出去,四处乱撞,造成一波混乱。
跟着,距离营地最远的那个马厩里的母马头马已经被找到,有人骑了头马之后出栏就跑,别的马迅速跟上。
三匹头马带走三波母马之后,大半鞑子还在睡觉,没完全清醒。
已经发现异状的鞑子开始呼叫更多的人。
叶凌霄和剩下的一百人点燃了附近囤积战马粮的干草仓,然后将三百匹精壮的公马赶出了马厩。
干草燃烧的浓烟遮盖了战马奔跑的尘土,很快浓烟就变成了熊熊大火。
发现马匹逃走并且看到有人骑马的鞑子还未来得及呼救,就被叶凌霄一剑封喉。
大火阻隔了前来增援的鞑子,叶凌霄一行人带着公马顺利逃走。
只不过公马没有母马那么好驯服,尤其是没有马鞍的情况下,十分难驾驭。
鞑子也不是吃素的,有人吹起了马哨,想将头马召唤回去。
但叶凌霄已经先一步安排,将头马的耳朵塞住了。
叶凌风骑着一匹纯黑的高头大马,身后还套着两匹马。
他这一队的精兵都擅马术,其中有个小少年特别显眼,自己骑了一匹大马不说,还套了六匹马跟着。
按着约定的时辰,李仲带领三千将士,冲了鞑子的先锋营。
吃饱了的将士们抡武器也有劲儿,鞑子几乎没怎么反抗就掉头逃了。
按往常一样,他们向大军方向奔逃,但没跑出去多远,就见数百匹骏马狂奔而来。
为首的鞑子大喊着什么,但掉头已经来不及,不是被撞死就是被踩死。
没死透的,无一例外被补刀了。
天亮之前,马匹已经全部归栏,六百多匹膘肥体壮的母马,还有三百匹皮毛水滑的公马。
城外两千人的鞑子先锋营也被端了。
这一仗,大胜!
叶凌霄回到营帐,兴奋到不行,突然特别想把这个消息传递给神明。
看到李仲方才端进来的那一筐玉石,他翻了翻,发现一块看起来特别像兔子的。
他将自己一直挂在马鞍上的团锦结拆下来,分出几根,编了一个很小的,系在了兔子的脖子上。
另附带一张字条。
“神明护佑,霄今夜一战,大获全胜,得战马九百有余。”
……
“一匹体重500公斤的马一天要吃掉至少10公斤的优质草料,一公斤草料便宜的一两块,贵的话,用从草原上运来的草,要五块往上。”
“也可以吃一些精饲料,会更便宜点,但我的马是草原马,我不喂它们精饲料。”
鹿小安拿着手机跟在一位帅哥身后,他一边说,她一边问:“那如果是运动量特别大的那种马呢?”
“有多大?”
“大概是,古代骑马打仗那种运动量。”
帅哥想了想说:“那可能就更多了,最少得保证15公斤,还要加新鲜胡萝卜,以及充足的纯净水。”
“别小看水哦,给马喝不干净的水,马的健康状况很快就会出问题。”
“另外,我的马还会在食物中添加微量元素和植物油,我用的是最好的亚麻籽油,偶尔也用橄榄油。”
“亚麻籽油,侬晓得哇?马吃比人吃还要好的,毛亮。”帅哥对身边买包小姐姐说。
鹿小安跟着一点头,清单里加上。
来看房的小哥姓霍,桑海人,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人长得也帅,父母都在国外,他是到这边来开分公司的。
买包小姐姐打开鹿小安的房间门,看到鹿小安的香水台,深深吸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