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会这么惧怕我爹。”
暮花的脸色极为莫名,紧紧抿住嘴唇,仿佛提起这个名字,都会被诅咒一般。
足足过了许久,暮花这才露出了惨笑:“草原上,没有人不惧怕他,或许,很多人会说,并不怕他,可没人,不惧怕他,哪怕是金狼王大汗。”
“我去,我爹这么厉害吗,为什么你们都怕他?”
暮花心有余悸的说道:“草原上,所有人都知道黑魔王的传说,他率领捉狼军,来到了草原最深处,传闻,捉狼军没有了食物,战马,也都受了伤,黑
魔王一个人,一夜,只用了一夜,偷了六个部落,足足偷走了…”
“行了,你特么快闭嘴吧,继续说你的计划。”
楚擎满脸大写的尴尬。
他算明白了,为什么连金狼王大汗都怕老爹,那能不怕吗,大半夜睡觉睡的好好的,第二天一睁眼,屋里连地砖都被起没了,鸡毛不剩,谁不怕。
不过楚擎不知道的是,正如上次林骸没说完的那些话。
第一夜和第二夜,楚文盛的确是挺“苟”的,化身时迁,一个人偷回了好几百人用的物资,包括吃食和战马,将物资放在马背上,一个人带着几十匹马将物资往回运,而第三夜,去了苍狼步,劫持了酋长,换了兵刃和更多的战马,然后…就撕票了,撕完了票,带着捉狼军屠了苍狼部。
从那以后,楚文盛仿佛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仗着比凉人勇士还强壮的体格子与大胡子,加上熟练的凉戎话,进入其他部落如入无人之境,大半夜总是劫持人家酋长了,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每次都撕票,每次都擒贼先擒王,每次都将这些部落杀光,烧光,最后扬长而去,成了捉狼军的标准战术之一。
不过后来那几年,凉戎人也学聪明了,知道楚文盛从来不讲江湖规矩,即便交了“赎金”也会撕票,所以都不上当了,最后那两次,惯犯楚文盛差点没折人家部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