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需要除虫,趁着沈雪禾身体尚可的几天,陆存计划把屋里屋外都洒上。
本来是只打算洒在菜园子的,可是沈雪禾很怕一些细小的虫子,虽说没什么杀伤力,但还是都洒上一遍吧,也不费什么事儿。
杀虫剂是从邻街的蔡家买的,听说他家的方子极为有效,就是味道很冲。
陆存先是把外面晾的衣服收起来,接着换上了麻衣。
“相公,你怎么穿成这样!”沈雪禾指着他身上的衣服,“好丑啊。”
灰扑扑的,还起着毛边,颜色很不均匀,看起来臭臭的。
陆存:“等洒完杀虫剂后,我就换下来了,娘子,你等下躲远点,戴上面巾。”
这套衣服是他干脏活专用,粗布麻衣,很是耐磨,刚搬到这里时,他还不懂这些,坏了几件好衣服,虽说这阵子赚了些钱,但节约的习惯被保留了下来。
而且他赚钱主要是为了沈雪禾,他对自己穿什么衣服并不在意,只要有几身体面衣服能出去见人就行。
杀虫剂着实刺鼻,沈雪禾躲进了方雅芹的屋子,和她聊了起来。
“娘,相公为什么要穿成这样?”
难道家里没钱了?可是前些天相公还请人给她做了新衣。
方雅芹摇着蒲扇说道:“是我这当娘的不体贴,当年我想着改嫁,豆豆说,只要我不改嫁,以后用不着我照顾他,让我过得跟养老一样,我想着他迟早后悔,就答应了下来。”
“谁料这孩子固执啊,家里的活一把抓,毫无怨言。”
“像撒药翻地这种粗活很是费衣服,他就穿上了粗布麻衣。”
“他以前也是被伺候的公子哥,哪里做过这种事,光是有一把子力气,可不是费衣服嘛。”
沈雪禾恍然:“原来这是干活的衣服啊。”
方雅芹提起往事,打开了话匣子。
“后来我自己也想开了,男子是靠不住的,我又不缺吃穿,干啥非要改嫁,新找的指不定还得我伺候他。”
当年和方雅芹相看的那几个男子,都是有儿子的,被她拒绝后很快便娶了新媳妇,方雅芹后来遇到过其中一个,男子神清气爽,媳妇却面露苦色,也是,后娘哪是那么好当的。
她又不是穷得活不下去,为什么非得找个男的讨生活。
“想开了以后,我就分担了一些家里的活计,那些重活,豆豆还是不让我动手。”
“他小时候都是他爹管,我插不上手,后来老陆走了,他自己照顾自己,一晃眼就长大了。”
“唉,我不是个好母亲。”
方雅芹叹气,她与儿子并不像寻常人家的母子那般亲近,有时候看着儿子,甚至会感到生疏和惊异,这个从外表到性格都不像她的人,竟然是她的亲子!
豆豆的外表像极了老陆,一点不像她,性情更是捉摸不透。
人和人之间,讲究一个缘分,就像方雅芹和沈雪禾,第一眼就互生好感,仿佛知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
沈雪禾安慰了她几句。
她完全理解方雅芹,因为她也不是一个好妻子。
对此,沈雪禾并不愧疚,她不会的东西,相公会啊,这叫……互补。
总之,他们是绝配。
而且她见陆存整日忙里忙外,神采奕奕的,看起来很开心啊。
姐姐也是这样的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她才不会干涉他呢,徒增烦恼。
——
陆存洗完澡后,换上了舒适的衣衫,吩咐李伯把这件麻衣扔了。
谁知道杀虫剂里面都是什么成分,万一伤到他娘子怎么办。
沈雪禾的体质经不起折腾,单是不能碰的东西陆存都记了几十种。
李伯拿着麻衣,打开大门,正要去街尾把衣服扔了,就见路上有人向他问路。
“大爷,请问麻衣巷怎么走啊,我是进京探亲来的,第一次来这种大地方,找不着路。”
那小伙身材瘦小,十七八岁的样子,灰头土脸的,风尘仆仆。
“京里的路确实不好找,各个路口像得很。”
“你先走这条路,到路口左拐……到那看到一家小酒馆,往里走就是麻衣巷了。”
李伯好声好气地给他指了路,那人却并未离去。
他欲言又止地说道:“老伯……可否借碗水?”
“你这小儿,不过一碗水,这有什么,等着,我去给你取。”
“对了,你帮我把这衣裳扔了吧,就扔在街尾,往那边多走几步就是了。”
小伙问:“这衣裳,是有什么问题吗?”
李伯以为他想要,便展开给他看:“这衣服都磨损成这样了,你若是不嫌弃,也可以自己用。”
“不对,这是我家公子的身量,你怕是穿不成。”
说完,他把衣服递给小伙,回去取水了。
小伙喝完水后,连声道谢,沿着李伯说的路离去了。
——
“那陆家,大门有一处凹陷,里面种的有蔬菜,还有几棵果树,很是空荡,奴才没瞧见人,不过陆公子穿的麻衣,奴才给带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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