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以来,莫栀山每日都会同翰林院众人一同抄录残卷内容,然后一起用膳。
就这样,他成功地打入翰林院蹭饭小分队,成为蹭饭的一员。
在这个过程中,莫栀山也经历了跟翰林院众人几乎一模一样的心理路程。
他也算是明白了为什么翰林院众人总是说沈恪庭带了个百宝袋。
原以为那日尝到的蟹黄酱已经是人间至味,谁知后面沈恪庭又掏出一样又一样新奇又美味的吃食。
每一样让莫栀山深深为之震撼,甚至颠覆了以往的认知。
但让他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两样用途最为广泛的吃食。
一是各种可以用来拌菜拌肉,拌饭拌面的酱料。
不管那顿饭多么的寡淡无味,难以下咽。
只要酱料一加,立马就化腐朽为神奇。
第二样便是那可蒸可煮,可单独制成一盘菜,也可与主食一起烹制的腊肉。
“瑾瑜,腊鸭腿个头这么大,真的要煮粥吗?”
“瑾瑜,要不我们直接把腊鸭腿煮来吃算了,应该很香。”
沈恪庭知道大家来到白水县后很不习惯,也没想着吃独食,每次都会拿出沈华筝备好的东西,为大家改善伙食。
今日他又从“百宝袋”里拿出了腊鸭腿,打算煮一锅腊鸭腿山药粥。
众人正围着沈恪庭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自己的意见,有人突然想到了上次吃到竹笋焖腊肉——
“上次的竹笋焖腊肉就很美味,我现在想起来都要流口水了。”
这话一出,众人便不由自主地回忆起那道竹笋焖腊肉的味道来。
那一次,沈恪庭按照沈华筝写下的方法,做了一道竹笋腊肉煲。
竹笋脆生生的,在焖煮的过程中充分吸收了腊肉的油脂和咸香味。
一口咬下去,竹笋的清香和腊肉的咸香交织在一起,一种独特的口感在舌尖上展开,真的鲜得让人恨不得连舌头都一起吞下去。
根本无需别的菜,光是就着那锅竹笋焖腊肉,就可以吃下几碗饭。
听着他们的话,莫栀山也想到了那日的竹笋腊肉煲。
竹笋清脆爽口,轻轻一咬,那鲜嫩的质感仿佛要在口中融化。
腊肉香味浓郁,咸鲜的口感让人回味无穷。
细细咀嚼,腊肉的鲜香和竹笋的清甜在口中相遇,形成一种令人沉醉的美味。
莫栀山很喜欢那种感觉,那是满满的家常菜的味道。
也是他离家后再也感受不到的温暖。
姜诚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沈恪庭,“瑾瑜,要不我们这次也做竹笋焖腊肉吧,反正都是腊肉。”
这么好的腊肉,总觉得煮在粥水里浪费了。
其他人也跟他一个想法,都巴巴地看着沈恪庭。
沈恪庭:……
他摇了摇头,“不行,上次竹笋腊肉煲用的是豚肉。这次是腊鸭腿,用来煮粥更加合适。”
眼看着众人开始变得垂头丧气,沈恪庭又补上一句:“这是我妹妹说的。”
一听这话是沈华筝说的,翰林院蹭饭小分队一个个变脸变得飞快,开始无脑支持。
毕竟大家都对沈华筝的手艺和品味有着谜一般的信任。
“既然沈姑娘这么说了,肯定有她的道理。”
“没错,既然沈姑娘交代了要煮腊鸭粥,那我们还是不要随便乱改为好。”
“瑾瑜,就按照你原来的想法做吧。我们可以帮着打下手。”
“对对对,需要我们做什么,你说一声就行。”
就这样,一众人开始在厨房里忙碌了起来。
有人帮着将腊鸭腿洗干净,剁成块。
有人将淮山清理干净,切成片。
还有人淘起米来。
大家都出身不凡,以前哪里会干这些?
但这段日子,硬是一个个都练成了厨房打杂小能手。
问就是生活所迫。
没办法,为了能够吃到一口好吃的,让他们做什么都行。
沈恪庭按照沈华筝在纸上记录的方法,将洗干净的大米和处理好的腊鸭肉放进锅里熬煮,先用大火煮上半个时辰,然后将山药片也倒入锅中,再继续用小火煮上半个时辰。
一开始用大火煮是为了让米受热快速上下翻腾碰撞开花,与此同时,干硬的腊鸭在高温下迅速膨胀开来。
后面转小火则是为了让开了花的米粒慢慢的煮出胶质,煮成浓稠的状态。
在细火中,山药会慢慢的变得软糯粉香。腊鸭也慢慢地释放出它的酒香与咸鲜。
所有的食材在粥水的翻腾流动中融合在一起,鲜香十足,让人恨不得立刻打开锅盖,喝上一大碗粥。
在这期间,沈恪庭还拿着勺子,将粥水顺着一个方向搅了搅。
筝儿说了,时不时地往同一个方向搅拌粥水,不仅可以防止糊底,还可以让粥变得更加浓稠。
开花的米粒吸收了腊鸭的咸香,变得鲜醇润滑,山药也被煮得绵软,略微轻轻一搅动,便同米粒融合在一起。
升腾的热气伴随着一股霸道的浓郁咸香味弥漫开来,让人下意识地吞咽着唾沫。
“好香啊,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