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岳峙思来想去,还是不放心女眷独行,特请求圣上特批自己陪同送到边关。
圣上盯着案牍上的奏折发呆,缓缓说道:“朕愧对静顺公主,若是你们前去能够让她高兴一些,破个先例倒也无妨。”
“不过,”圣上顿了顿,继续说道,“三皇子婚期将近,叮嘱云裳姑娘和琼华姑娘注意时间,及时返程不要耽搁了雪见姑娘的婚礼。”
秦岳峙心中喜悦几乎压制不住,但还是装作稳重地答应了。
于是一行人浩浩荡荡出了京城。
走了足足七日,终于到了边关,守南疆的将领一下就认出了秦岳峙,要带着一行人进了府中休息。
秦岳峙却摆摆手,说道:“本将得回程了,免得圣上疑心。你派人与静顺公主通信,让她派人来接吧。”
说罢,便见一人坐于一头大象之上,小麦色皮肤,头顶银冠,颈带银环,笑声爽朗。
“吕明,小王来接嫂子的家眷!”
吕明正是守南疆的将领大名。
秦岳峙站于城墙之上,往下看着来人。
来人也注意到了这个陌生的面孔,双手挥舞问道:“吕明,这是你们的忠武侯吗!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未穿盔甲却有威风凛凛之意!”
嘴裂开大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小王乃南蛮王的亲弟弟蒙乃宥,得令来接静顺公主的家眷!小王不会打仗,别这般有敌意看着,小王有些害怕!”
吕明与守城的将士说了两声,蒙乃宥下了大象,进了城来。
“你与他们很熟?”秦岳峙不解问道,“怎么就这般让他过关?”
在他看来,南蛮是野蛮之地,若不是五年前蝗灾,绝不可能至今还未灭绝,静顺公主也绝不会远嫁他乡!
吕明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说道:“侯爷别动怒,自静顺公主嫁到南蛮,再也未发生动乱,边疆百姓安居乐业,也常与南蛮做一些小买卖。”
他指了指背后城池里的穿着特例的商人,继续补充道:“蒙乃宥虽是南蛮的皇室成员,但却特别愿意与大奚亲近,常常带着静顺公主的家书和他们特产的水果来我们这坐一会,聊聊天,将士们也很喜欢他。”
秦岳峙皱了皱眉,传闻间南蛮是蛮不讲理奸诈狡猾凶狠的领域,难道世人一直误会南蛮了不成!
说话间,蒙乃宥已上了城墙,与秦岳峙对视。
“哎呀,按照辈分,我应该跟着嫂嫂叫你舅父才对!”蒙乃宥一口白牙,在阳光下反光得有些刺眼,“我的汉语全是嫂嫂教的,舅父觉得晚辈说得如何?”
秦岳峙反复确认了好几次,确定蒙乃宥身上没有血腥味,松了一口气,夸赞道:“极好。看来静顺公主待你不错。”
蒙乃宥拍拍手,从怀里掏出一把银梳子,说道:“南蛮有习俗,初次见面得送礼。今日晚辈实在没料到会遇见舅父,便将这把梳子送给舅父,舅父若是不喜可问问舅母可钟意,便当是晚辈孝敬舅父舅母了!”
此时一片云遮住了太阳,天色瞬间暗了下来。
蒙乃宥眯着眼睛注视远方,良久回头说道:“舅父,吕明,这天色看上去要下雨,从这里到南蛮宫至少还要走一个时辰,先让女眷同我先去宫里安顿下来吧。”
万幸,众人刚进南蛮宫,便听见噼里啪啦的雨点声。
“各位主子,请跟我来。”说话之人身着抹胸短裙,对比季云裳一行人的穿着简直大相径庭。她抹胸上有珠宝点缀,短裙只能遮住大腿根部,稍有不慎就会走光。手上脚上各带着一个巨大的银镯子,走路来发出碰撞的响声。
“她叫素衣,是宫里的上等宫女,会安排好你们的衣食住行,不过只学了一个月的汉语,可能有些不标准,你们不要介意。”蒙乃宥笑着解释道,“前面是后宫,小王不方便过去,你们跟着她就行。”
素衣抬起头,众人都看清了她的容貌。
大大的双眼充满灵气,嘴唇偏厚又增添了几分性感,整张脸小巧精致,令众人都惊艳不已。
在大奚从来没见过这般容貌的女子。
与大奚的美女完全不一样的风格。
刚刚看蒙乃宥只觉得有一些混杂着异国他乡的风情,如果不细看完全看不出与大奚人有何区别,只不过是黑一些的大奚人的模样。
“南蛮宫妃嫔较多,空余的寝宫并不多,只能委屈各位主子二人住一间屋子。”素衣推开一间寝宫,里面的装饰简直要闪瞎苏雪见的眼睛。
只见椅子是淡粉色水晶打造的,用银饰搭配。墙上挂着一面大大的银制镜子,正好印出苏雪见漂亮的脸蛋。
素衣进屋将桌上的灯点亮,瞬间屋里子亮了起来。
除了椅子和镜子外,衣柜也是银质的,镶嵌宝石搭配。床倒是用木头制的,但是围了三层纱,看起来神秘极了。
“你们为什么用了这么多银做装饰。”陈若晴好奇问道,在大奚代表富贵多用金制品。
素衣浅浅一笑,露出两个酒窝,回答道:“回主子,旧时南蛮盛产银,认为银是最纯洁的颜色,是最容易与神明相通的介质。虽然现在南蛮已经禁止祭拜神明,但用银的传统依然保留了下来。在南蛮,身上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