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趣阁
  1. 书趣阁
  2. 其他类型
  3. 大明开荒团
  4. 五六章 一夜暴富
设置

五六章 一夜暴富(2 / 2)


过剩的家伙。他们女真人都是张弓搭箭,一箭射去,这才是捉兔子的正确方式。哪像这两个人,居然让卫兵四处轰赶,然后两个人比赛空手捉兔子谁多。

额亦都看看高迎祥,暗道:就你个粗豪汉子,估计笨得狗熊似的,能捉住兔子?兔子变向能力特别强,可不是你跑得快就能抓得住的。

可不到半个小时,李胜东就捉了

三只,高迎祥居然捉了五只。李胜东不由得大是感慨,觉得高迎祥以后都是幸福日子了,起码天天可以烤兔吃。

高迎祥有些心里长草。

他想上前去看看打仗,可是李胜东说杀鸡焉用宰牛刀,好歹他高迎祥也是师长,和自己一个称呼,用不着亲临前线,硬是把高迎祥留了下来,陪他捉兔子。

高迎祥觉得李胜东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不专心打仗,干这不着调的事。可是现在有求于人,也没办法,不得不陪着李胜东发疯。

终于远方枪响了。

—————————

沙俄好汉叶格尔出身很不简单。他的爷爷被尊为俄罗斯历史上最伟大的民族英雄、圣徒,名字叫做叶尔马克。后世俄罗斯许多城市广场都有这个人的塑像。

别看叶尔马克又圣徒又民族英雄的头衔光鲜,真实情况不过是一个强盗、死刑犯。

这个家伙带着八百四十名各色罪犯和地痞流氓,携带火枪火炮,翻越了乌拉尔山脉,一举推翻了西伯利亚汗国。

一俊遮百丑,叶尔马克摇身一变,就成了开疆拓土的民族英雄,被代代讴歌,满身光环。

叶尔马克死的也很奇葩。国王奖励他一套盔甲,他为了显摆,总穿在身上,结果一次渡河落水,盔甲太沉浮不起来,居然淹死了。

叶格尔作为叶尔马克的孙子,具有他祖父犯罪的优良基因,也有野心勃勃的理想。他的目标就是像他祖父一样向东方开疆拓土,最终也成为民族英雄。

他也想学着祖父纠集了八百四十人,还好沙俄真不缺流氓和罪犯,真凑够数了。他们一路跋涉,离开西伯利亚,向更远的东方出发了。

可惜他的运气不好,遇到的不是腐朽的西伯利亚汗国,而是北蒙、女真这些凶悍的马背民族。

虽然他的火枪火炮犀利,可是这些游牧民族凭借弓

箭和弯刀,也杀得他不停减员。这还是遇到的都是小的族群,如果遇到这两个民族的大部落,早把他乱刃分尸了。

叶格尔不知道,真正救了他的是李易。

李易的崛起已经引起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北蒙强大的部队都开始向南集结,结果北方成了真空。不然就叶格尔这几百人,面对那些勇猛的北蒙汉子,都不够人家填牙缝的,分分钟就能要了他们的命。

广阔的草原上想用几百把火枪抵御大规模骑兵,那都是白日做梦。除非更多的人结成火枪阵,或者火炮充足。

可怜的叶格尔到达黑龙江流域的时候,八百四十人只剩下了二百人。

他彻底没了开疆拓土的雄心壮志,只一心想发笔小财回家。就这样他摆足了低姿态,四处寻找发财机会。终于被他打听出来一个消息:呼玛河有黄金!

其实这个秘密不算什么大秘密,许多牧人在那捡到过金疙瘩,甚至传说有人捡到过狗头金。

金子在这个地方再不值钱,如果有狗头那么大一块,也发达了。这就让叶格尔兽血沸腾起来。

叶格尔见多识广,当他到了呼玛的时候,很快就找到了金窝子。二百人摇身一变成了淘金者,大干一个月,得到了五千两金沙。

叶格尔这帮人都欢喜疯了。有这样的发财宝地,还拼死拼活干什么?

叶格尔留下一百人继续淘金,自己带着一百人回走数百里,找到了一个鞑靼人大部落,用金沙购买他们的牛羊马匹,铁锨木盆等各项物资,并签订了长期供应协议,然后让他们把物资送到了呼玛。

贵族虽然用黄金交易物品,那只是因为黄金容易储存,普通牧民对淘金没兴趣。方圆千里,牧人都是三三两两,有了黄金也没处花。他们不会对叶格尔的淘金生意动心。

叶格尔的开始了他的一夜暴富路。


设置
字体格式: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