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说,迈步离去。
陆青松急忙追上他,问道:“哥,什么箱子?”
“装金条的箱子。”
“哦。”
两人离开麻子家,一路回到金鑫的住处。
金鑫看到回来的景云辉和陆青松,故作一脸惊讶地问道:“你俩这么快就回来了?事情办妥了?”
陆青松笑容满面地连连点头。
咣当一声,景云辉把装着金条的小布包放在桌子上,说道:“这是十根金条,按照现在的金价,刚好八十万。”
金鑫笑眯眯地看着景云辉,越看越是喜欢。
办事快,效率高。
年纪虽然小,但却心狠手辣。
成长起来,绝对是个人物。
用好了,也绝对能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得力干将。
他乐呵呵地打开布包,看到里面的十根金条,他脸色丝毫不变,从中随意地拿出两根,向景云辉随手丢了过去。
景云辉抬手接住,不解地问道:“不是只给一成的辛苦费吗?”
金鑫笑了,走到景云辉近前,拍拍他胳膊,说道:“我金鑫做事,一向最公道,对自家的兄弟,也一向最仗义,云辉,你以后就跟着我混,我保你吃香喝辣。你和爪子一样,叫我三哥吧!”
听闻金鑫的话,爪子蹙了蹙眉,陆青松则是笑得合不拢嘴。
要知道,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叫这一声三哥的,陆青松跟着金鑫混也有两三年了,但也只能叫老大,没资格叫三哥呢。
而景云辉倒好,他还没正式投靠金鑫,就被允许叫三哥,这份殊荣,着实是羡煞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