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间停下脚步,转过头跟我神秘地说了一句话,让我浑身颤抖起来。
“最后再帮你一次,老爷子发火查看你有没有好好地在山上,千万别再惹他生气了,真惹毛了,你将不会再有家里面的一毛钱。”
芳姐扭动身体走了,我在后面一直发呆,想起今天下午我的任务不是要带上山去看基地吗?
一想到这里,我浑身就颤抖起来,我怎么还在医院这儿,我应该赶紧赶到山上去。
立刻把车还给了我的发小。我骑上了我的宝马飞一样到金果果基地。
在小木屋那里,我的跟班不见了,只在门后面留下字条。
字条上面说是他有新的工作了,不再帮我打老鼠,烤给我香喷喷的老鼠肉吃了,感谢这么几年来一直对他的关照,让他吃了那么多好吃的山鼠肉。
真TM的!
树倒飞飞散啊,这是个什么世道啊,老子从前有钱的时候,这些人对我,那叫殷勤啊。
一个人在小木屋里面非常寂寞,平常都有小跟班拍我的马屁,把自己喝醉了让我看他出洋相,现在我一个人无聊的,只能翻出床底下的白酒,喝了起来,平常只能喝半瓶38度白酒的酒量,竟然喝了一整瓶。
迷迷茫茫的就这样喝醉了。如果人生是这样就好了,有酒喝有酒醉,没有任何烦恼。
可是脑海中一直有这样一个镜头,这个镜头就是我最引以为豪的一件事,那就是我的枪法特别好,举枪瞄准,百步穿杨,我不停地瞄准,不停地射击,直到躺下来。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看到我竟然躺在草丛中,手里真的举起一支枪,盯着远处的目标,在发呆。
远处有一个目标倒在坡地上,穿着斗笠,从瞄准镜里面看,他的身型庞大。
“啪!”
一声沉闷的枪声,从我手举起的枪里飞了出去,居然再次击中了那倒在地上的目标。
而远处聚集起来的云雾打散开了。
“天啊,这不是真的,这是真的,我手上真的拿了枪,真的打中了一个目标,从瞄准镜里面看到了目标,已经流淌出了血。”
这是怎么回事?我昨天晚上不是在小木屋里面喝酒吗?怎么现在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