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雅被解救出来后,应母应娇和两位保镖,一名保姆全都被带到了派出所询问。
这一次江雅没有告诉江晚。
可江晚和霍宸风却依然现身派出所。
原来是霍宸风以律师身份去了应家所在的社区妇联,让他们展开此项工作。
他们赶来派出所也是妇联的工作人员通知他的。
江雅对霍宸风是是感激不尽。
而应母这边
则有些麻烦。
“李幼芳女士,你打人是犯法,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更是罪上加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
“什么,你们要拘留我?还有罚款?
警察同/志,我是气不过她对不起我儿子,是打了她几下。
但我是她婆婆,儿媳妇有错,身为长辈难道都不能教训她了?”
应母以长辈自居,十分无赖。
“你可以口头教育,但不能动手打人,打人就是不对就是违法。”警察冷声道。
“我这不是一时气昏了头嘛。下次不会了。”应母表态,“那这次是不是就算了?”
警察看了她一眼:“我们自会按规章办事。”
应母没讨互一丝好处,心里不悦:“还有我把她藏到地下室不让她见外人而已,怎么就成了你们口中的非法拘禁了?
你们可别欺负我一乡下来的老太婆什么都不懂,就可以往我头上乱扣帽子。我不服!”
应母的确懂的不多,但狡辩也是真的。
“你不服,可以申诉,甚至可以起诉。”警察明确告知。
应凯在接到消息后也赶了过来。
应母看到应凯后便大哭了起来:“儿子,江雅太恶毒了,她要害死你妈了,你快救救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