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二,宜嫁娶。
几千万块水晶拼凑出了一个流光溢彩的订婚宴,现场极尽奢靡。
季明珠一袭复古浮雕旗袍,站在林笙身侧,频频向来宾敬酒。
喜庆的气氛里,偶尔夹杂着窃窃私语。
“这季明珠真是命好,竟然能入盛家的门。”
可不是,纵然季家家财万贯,也难以望盛氏项背。
即使林笙不过是盛家收养的孩子,即使季明珠是晋城第一美人,即使她为林笙费尽心机,在外人眼里,这桩婚事终究还是她高攀了。
季明珠嘲弄一笑。
无所谓,反正一切都要结束了。
林笙礼仪周全,脸上依旧是淡淡的,看不出高兴,也瞧不出不高兴。
“该敬酒了。”林笙拿掉季明珠手里的红酒,“小叔叔不喜欢这个颜色,换白色。”
“好的。”
季明珠从善如流,立刻换了酒杯。
青梅竹马,多年相伴,她相当清楚林笙对他那位小叔叔——盛宴——有着刻入骨髓的恐惧……和嫉恨。
盛宴今日难得穿了白色西装,他被酒意侵染,酿出
一点绯色挂在眉梢,极具冲击力的断眉稍稍褪去了戾气。
“小叔叔,您请。”
季明珠压低了酒杯,两杯相撞的瞬间,众目睽睽之下,盛宴状似无意地蹭了蹭季明珠的小指。
季明珠脸色一僵,匆忙告辞。
林笙有些不满,“明珠,今天是我们的订婚宴,晋城名流云集,你这样真是太失礼,太没有教养了。”
他总是不愿放弃任何一个能贬低季明珠的机会。
季明珠忍了他十年,如今却不想再忍下去了。
“我就这样,你爱娶不娶。”
“你说什么?!”
季明珠看着他敢怒不敢言的模样,忽然心情大好,“呐,都是你盛家的祖宗,和我没关系,自己敬去。”
将酒杯塞到林笙手里,季明珠无视他憋成猪肝色的面孔,施施然离开。
林笙一整个目瞪口呆,这季明珠何时这么硬气了,嫁给自己,不一向是她梦寐以求的事情吗?
季明珠窈窕的身姿在铂金楼梯上一闪而逝。
冷不丁被一扯,季明珠险些叫出声来,阴影里伸出一只手,迅
速堵住了她的嘴。
“呃……”
嘴巴被捂着,季明珠忍不住用眼睛瞪人。
盛宴肆无忌惮地拨开她旗袍的裙摆,眼看就要侵入危险地带。
季明珠连忙指了指身后的房间,目光中充满哀求。
盛宴将人拦腰抱起,一脚踹开了房门。
楼下,熙熙攘攘,新郎林笙招徕宾客。
楼上,新娘季明珠,软倒在另一个男人身下。
“怎么不叫了?”
床下是撕裂的旗袍;床上,盛宴肆无忌惮。
季明珠几乎咬碎了一口银牙,“小叔叔,要不咱们改天啊,这酒店……隔音不好。”
她大汗淋漓,做好的造型早乱成了鸟窝。
盛宴嘴角还残留着口红的印迹,他冷冷一笑,“还真把自己当千金大小姐了,等季家的真千金一回来,你什么都不是。”
季明珠不吭声了。
盛宴又觉着无趣,“你平常这张嘴不是挺能叭叭吗,存心扫我的兴?”
季明珠捂着脸,忽然嘤嘤起来,“等她一回来,我也不知道能活多久,小叔叔趁着我还没死,再好生欺负欺
负我吧。”
季是她的姓,狗血是她的命。
要是前世的记忆没有发生偏差,季家的正牌大小姐——季落落,马上就要回来了。
等那个时候,季明珠真就要重蹈覆辙了。
季明珠的心直直坠了下去,她不想再死一次……
只是在盛宴的人生中,就没有怜香惜玉这四个字。
美人垂泪,他只觉着厌烦。
“下去吧,林笙还在等你。”
季明珠咬牙切齿,“小叔叔,您觉着我这样下去,合适吗?”
盛宴转头看她。
玉体横陈,遍布淤痕,嘴上的口红都被啃花了,呲了一脸。
盛宴下床,慢条斯理地穿好衣衫。
然后,他转身离开,眼神都没捎带一下季明珠。
简直是衣冠禽兽,人面兽心!
季明珠撑着床爬起来,浑身像被车轮碾过似的,累的都要散架了。
复古的蜀绣旗袍,娇贵异常,皮肤稍微粗糙了都会抽丝,哪里经得起盛宴那么撕,早成破布条了。
季明珠攥着布条,欲哭无泪。
本来想在身份被戳穿之前抱上大腿,结
果大腿没抱着,反招来了阎王。
还是一个欲求不满,极难伺候的阎王。
“叮铃……”
门铃响了。
季明珠不耐烦地喊道,“谁啊?”
“季小姐,宴少让我送衣服给您。”
季明珠裹着浴袍,开了门。
张秘书低着头,将手里的东西递过来。
一模一样的尺寸和款式,一模一样的花纹和颜色,显见是早就备好了。
季明珠攥着衣服,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