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刚刚一直贴我极近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松开了我的手,和我拉开了距离,连耳根子都红了。
要不是亲眼所见,我都很难想象新闻上那个自创公司在商场上雷厉风行的男人,更是在缅北杀伐果断帮警方一举破获犯罪团伙的冷面军师,就是这么个被小孩调侃两句就会脸红的纯情男。
“前阵子委屈你住酒店了,这别墅我以前都没住,人也是刚招到的,所以才带你过来。”
“这里好看吗?”
“以后……就和我住这里好吗?”
周禀琛说话有些局促,眼神却深深地盯着我,期待我的回答。
以前的他居无定所,住的都是酒店。
即便他名下房产无数,他也从未去住过。
因为他觉得没有她在的地方,那都不是家。
在缅北的那三年,和她朝夕相处,他才觉得自己活着。
他起了贪恋,想将她们永远留在身边。
那三年,他第一次感觉到了家的感觉。
她不知道,其实这栋别墅是他花费了十年亲手为她打造的,只为实现她儿时的梦想。
可惜她全都不记得了。
一时间,他眼睛有点模糊,鼓足了勇气再次拉住她的手,“初愿,能不能给我一个成为你家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