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四溢软嫩脱骨,回味无穷。
陆怀瑾也贴心的帮慕朝朝夹菜,他脸皮薄肉块刚放进慕朝朝碗里他就脸红了。
不过慕朝朝表示理解,古代人本身就很含蓄,陆怀瑾这种性格……嘿嘿!就是很对她这个大直女的胃口。
说起来小夫郎还比她小上几岁……
啧……这么想着怎么有种老牛吃嫩草的感觉?
不过慕朝朝很快就释然了,有嫩草不吃那不是傻吗?她就喜欢弟弟……嘻嘻(?????)!
小夫郎性格娇软,长相那更是出挑,说实话他这种长相放在现代都很出挑,至少比慕朝朝大学时期的校草还帅。
可能也只有她竹马那个祸水,能跟他平分秋色。
她是怎么看怎么觉得满意,简直就是赚大发了啊……
于是大直女心中暗想,以后可得多赚钱,好好宠着小娇妻,万不能让人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