戌时,宁静如水,月光皎洁洒在大地上,照耀在村道上一辆疾驰的马车。
马车里,窗边,沈书遥静静地坐着,目光迷离,一脸心事重重的样子,似乎思绪渐远。
随着一声:“吁”的声音落下,外面的车夫突然开口道:“沈姑娘,到了。”
沈书遥听到声音,瞬间回神,她站起身子,走出车外,看着不远处,站着一个人影。
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急切地跑上前,沈书遥看着熟悉的身影,莫名感到一丝温暖,心里暗道:这就是家人吧。
沈月兰走上前,娇小的身躯仿佛有无尽的力量,她抱着沈书遥说道:“遥遥,你怎么回来这么晚,大姐都想去镇上,找你了。”声音透露出担忧和安心。
听到这话,沈书遥的嘴角,微微上扬,安抚道:“大姐,我没事,今天发生好多事,晚点回去,我再跟你细说。”说完,牵着沈月兰的手,走向家里的方向。
而另一边,驿站,主院,房间里,风汝琛目光犀利的盯着,跪在地上的李长风,说道:“所以,你的意思是说,这一切,都只是巧合。”
听到这话,李长风这才抬起头,望着风汝琛回答道:“是的,主子,沈书遥,沈姑娘自小,就跟着自己的父亲沈天,行医救人。从十二岁的时候,就已经,可以单独行医开药方了。属下打听到,沈姑娘的医术,早就超过沈天的医术。”
“要不是后来悬崖,沈姑娘摔坏脑子,早就成为一名,小有名气的女大夫了。而且,据钟掌柜说,沈姑娘似乎得到过,一本很厉害的医术,学会一种,很厉害的针法,叫什么“梅花九针”。”
“属下还打听到,沈姑娘似乎早就定了亲事,是镇口许氏粮食店的少东家,许仙。而且,许仙好像是今年新科的秀才,头名。所以,属下认为,沈姑娘跟王爷您的相遇,好像真的只是巧合。”
话语刚落,风汝琛眼神沉了沉,吩咐道:“行了,你下去吧。”声音带着一丝难以言喻的语调。
李长风听到这话,心里一顿,又很快回神,他恭敬的回答道:“是,属下告退”说完,他站起身子,朝着门外走去。
当李长风走到门外,脚下一顿,心里暗道:我真的是越来越不知道,主子的心里,在想些什么了。
他沉默片刻,下意识的瞥了一眼房间的房门,然后抬脚,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而另一边,茅草屋,房间里,沈书遥和沈月兰并肩而坐,目光却是,直勾勾的盯着,桌子上的箱子看。
箱子此时是被打开的,里面银光闪闪的,摆列整齐着许多银子。
这时,沈书遥突然开口道:“大姐,我也不知道,是这么多银子,我想着是诊费,就收了,总不能让我白救人吧。可是,我真的不知道,箱子里,会有这么多银子。”
语顿,似乎瞬间释怀,她继续说道:“算了,收了就收了,大不了,我把他身上的毒给解了。”
“大姐,我们现在有钱了,整整有三千两银子,可以干很多事情了。我本来想着修修房子,现在,我想盖房子,买地,种草药,顺便把外债还清。”
听到沈书遥的话,沈月兰也瞬间回神,她皱着眉头,目光充满担忧,说道:“遥遥,大姐知道,你想让大姐、文生和甜甜过上好日子。但是,我们现在没有自保能力,还是先不要盖房子吧,免得惹人眼红。”
话语刚落,沈书遥脸上一沉,低着头,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她沉默片刻,抬起头,带着坚定的目光,回答道:“大姐,没事,反正迟到也会,被人惦记,倒不如大大方方的盖房子。等我们把房子盖好后,我再买几个护卫,来保护我们。”
听着这话,沈月兰也不知道说什么,目光带着担忧的神情,回答道:“嗯,遥遥,你有成算就好,大姐、文生和甜甜,都会毫无条件的支撑你。”
沈书遥把头靠在沈月兰的肩膀上,目光恍惚,似乎在想什么。她说道:“大姐,谢谢你。”
三天后,一辆装载满满的驴板车,缓缓的驶进村口,上面坐着沈书遥、沈月兰、沈文生和沈景甜,他们穿着绸缎做成的衣服。
在衣服华丽衣裙的衬托下,沈月兰、沈景甜和沈文生都透露出一股莫名的气质,不似穷苦出身的孩子,反而在精致的外表下,显得是那个富家的少爷和小姐。
而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沈书遥,只见沈书遥穿着,一袭淡蓝色衣裙,精致姣好的容颜,在衣服的衬托下,更像是一个初入凡尘的仙子一样。她一举一动,仿佛能够,动人心魄的妖精一般。
这时,周围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胖胖的村妇议论道:“你们看,你们看,沈天家的姑娘,再次飞升了。书遥这个丫头,居然本事那么大,救了一个富家少爷,得了很多钱财。”
一个脸上长着痣的村妇附和道:“是啊,是啊,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就不知道有多少,村长也不让我们上门打听。”
而这时,却响起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呸,这群狼崽子,”狼心狗肺、没人性,亏老娘对他们那么好,得了那么多银子,就只给老娘一百两银子。”
一个脸上长着痣的村妇看着金氏的嘴脸,调侃道:“金氏,你不是跟书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