迹江湖,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司空长风皱了皱眉,艰难地思考着:“这……行侠仗义?”
“如果你是为了行侠仗义,才想做侠客。那治病救人的大夫,岂不最容易行侠仗义的人?做好事,不求回报,还要冒着医闹等生命危险。他们每一个都是满心仁善的侠客!”朱水云轻笑。
“遇见的被恶霸欺辱、刀刃加身的无辜者,终究是少数。更多的是疾病缠身,却求医无门的可怜人。”
“所以做大夫,是比挥舞枪支,更伟大的侠客。”
这,侠客怎么会不如大夫……司空长风脑子有些混乱。
“世人总觉得侠客要比大夫光鲜亮丽,因为真正的伟人总是在黑暗里的,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付出的,总是不光彩、被抹黑、被污蔑的。”
“实际上那些快意江湖的大侠,做了些好事,光鲜亮丽,但也有可能因为思考不周全,顾前不顾后,也带来了些祸事。”朱水云说着,瞥了一眼温壶酒。
温壶酒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哎,这不是年少轻狂,年少轻狂……”
温壶酒年轻的时候,和其他人比试斗毒,虽然顺利成了用毒第一,风光无比,但也差点毒死了一整城的人,他发现不对的时候已经晚了,还好路过的药王谷的大夫出手,帮了他,没有让他酿成大错。
他因为差点屠城成名,被他人所忌惮。但这份忌惮,他其实很不想要。
有了温壶酒佐证,司空长风被忽悠瘸了,他想想,似乎的确是这么回事啊。
但,他还是不想学医,不过,也不是那么向往大侠了。
司空长风皱眉思索,摸索着自己握着的长枪,银月枪美丽洁白,触手冰冷。
他轻笑,似乎终于明白了什么,对朱水云拱手:“城主,我其实也不知道我真的向往什么。的确不是快意恩仇的大侠,也不是行走江湖的潇洒,更不是行侠仗义做好事……”
他没有什么执念,当未来成为雪月城三城主的时候,他没有像大城主那样,执着于已逝的爱人,也没有像二城主那样,执着于练剑追求更高深武学。当某个可怜的孩子想要留在北离,留在家乡的时候,他也没有行侠仗义,拔刀相助的冲动。
他就那样算着账本,在世人眼中,荒废自己的武艺,安心养大自己的女儿,乐天,知足,不多求。
他说到这句,坦坦荡荡:“我可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我不强求做好事,若是惹了我,一怒之下,做个反贼土匪,也无不可。”
“我大概算是一个蠢人,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不纠结什么道义,也没思考那么多。”
“但我很清楚,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情!”
“我喜欢枪,我只是单纯地想要练枪!江湖那么多人,那么多刀仙剑仙,为什么不能多一个枪仙!”
“我想我是为此而生的!”他朗声笑道。
那么多江湖人,那么多剑仙,唯有司空长风永远用枪,气势如虹,绝不回头。